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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丈夫7樓扔下煤氣罐 未爆炸仍被判三年
本報訊(記者柯美學 通訊員劉嘉) 小夫妻吵架,男子竟一怒之下,將一個煤氣罐從7樓扔下,嚇壞路人,幸未爆炸。近日,該男子因涉嫌犯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法院判處3年徒刑。
去年圣誕節前夕,家住武昌某小區的王某與妻子方某吵架。兩人越吵越狠,僵持不下。這時,王某沖進廚房,抱起家里的煤氣罐走到窗戶邊,從7樓扔了下去。所幸煤氣罐沒有爆炸,也沒有砸到路人。小區里的居民及路人見有人從樓上扔煤氣罐下來,驚嚇不已,紛紛報警。
民警趕到現場,找到扔煤氣罐的王某,將其帶走。
近日,武昌區法院審理認為,王某高空拋擲易爆物品,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雖然沒有造成嚴重后果,但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
湖北誠明律師事務所律師林穎說,《刑法》第114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若男子高空拋擲煤氣罐的行為“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編輯:曾珂
關鍵詞:夫妻吵架 丈夫扔下煤氣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