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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法院給省醫院開10萬罰單 稱遭無端刁難
央廣網開封8月22日消息(鄭州臺記者王妍斐)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針對開封市鼓樓區法院向河南省人民醫院下達10萬元罰款決定一事,鼓樓區法院21日公開回應稱,因該院干警赴省醫核查調取某案件證據時幾番受阻,遭遇無端刁難、推脫,故依法對其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作出罰決定。
開封市鼓樓區法院通報稱,8月19日鼓樓區法院干警到醫院調取案件當事人的病歷材料,遭到醫院病案室工作人員拒絕和故意刁難時間長達7個小時,導致法院最終未能調取材料,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對河南省人民醫院妨礙民事訴訟的行為做出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決定。據鼓樓區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王曉影介紹,事情的起因是2015年法院受理的一起民事案件,法院在審理過程當中發現當事人提供的病案材料涉嫌造假,為了弄清事實,承辦法官于8月19日上午帶領法警攜帶相關的手續到醫院調取當事人的病歷材料,王曉影說,醫院病案室工作人員一直拒絕配合,甚至在醫院醫務處已經在法院介紹信上寫上手續齊全,病案室接洽并蓋章的情況下,仍然拒絕提供病歷復印,嚴重妨礙了法院的調查取證工作。鼓樓區法院工作人員向法院領導匯報之后,經過法院領導研究同意,當場對醫院做出了罰款并決定留置送達。
針對法院這樣一個決定,昨天晚上11點多,河南省人民醫院發表說明,將對此罰款決定依法申請上級處理。聲明中說,8月19日上午近11時,兩位身著便裝的人員來到河南省人民醫院病案科,要求復印住院病歷。但是因為病案科查閱病歷后發現來人所報住院號是一名2歲患兒的住院病歷,對方也不知道這名患兒的姓名,為了慎重起見,病案科工作人員沒有馬上復印病歷。兩人中的其中一位干警情緒失控,拍桌發怒,要求必須復印。病案科醫務人員請對方完善手續,并指點來人到病案科的主管部門醫務處協調辦理。省人民醫院聲明說,法院工作人員19日全天在醫院時間不超過一個半小時,其官方微博上稱“無故拖延7個小時”,與實際情況不符。而且法院工作人員限定10分鐘之內完成調查事項,也擾亂了醫院病案科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時該法院做出處罰決定是非常草率的,從口頭告知將會作出罰款到下發正式處罰決定書僅僅間隔2個小時。而對此,開封市鼓樓區法院也表示,對于辦案人員在辦案中是否存在不當之處,將進行進一步的調查落實。
編輯:曾珂
關鍵詞:河南法院給省醫院開10萬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