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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就業公示可促進公平
對于用人單位來說,要深刻認識促進殘疾人就業的重要意義,不折不扣地完成有關部門交給的目標任務,真心誠意為殘疾人就業服好務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今日發布《“十三五”加快殘疾人小康進程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要求研究建立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公示制度。切實維護殘疾人平等報考公務員的權利,為殘疾人考生創造良好的考試環境(8月18日《法制日報》)。
就業是民生之本,不僅關系到公民的生存和發展,而且還關系到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正因如此,黨和國家始終將就業作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力爭實現最廣泛的就業。其實,《綱要》提出的實現新增50萬殘疾人就業的目標也正符合抓牢民生之本的要義。特別是針對殘疾人就業,《綱要》要求研究建立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公示制度,讓很多正在苦于找工作的殘疾人朋友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對于他們來說這無疑是一大福音。
就業難、難就業是人們很長一段時間沒有繞開的話題。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就業空間被壓縮的情況下,正常人就業尚且存在困難和壓力,殘疾人就業的難度更大。而且,一些人往往還帶著有色眼鏡看殘疾人,主觀認為他們完不成正常人所能完成的工作。這其實帶有很大的偏見,具體到一些企業或用人單位那里,就是就業歧視。
有鑒于此,建立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公示制度十分必要。一來,這可以督促用人單位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將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目標任務落到實處;二來,這會喚起更多人對殘疾人的關注,引導更多的人積極投身于幫助殘疾人的公益事業中;三來,這會增強一些殘疾人的社會認同感和自我認知,從而增強工作的信心、生活的勇氣。總之,這項制度是有利于促進殘疾人就業、加速實現公平正義的好制度、好舉措。
制度設計的初衷固然美好,但不代表已經落到實處,這其實也正考驗著相關部門的工作智慧和用人單位的“初心”。對擔負安排殘疾人就業任務的相關職能部門來說,一方面要圍繞此項制度,制定科學可行的落實方案,明確目標,實現責任到單位、責任到人,確保用人單位切實擔責;另一方面則要加大督促考核力度,加強過程監管,確保公示內容的真實、客觀。特別是,對于發現有弄虛作假嫌疑的,要適時啟動追責問責程序、嚴肅追責、決不姑息遷就。對于用人單位來說,要深刻認識促進殘疾人就業的重要意義,不折不扣地完成有關部門交給的目標任務,真心誠意為殘疾人就業服好務,用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實際成果,向社會各界作“最好的公示”。
當然,公示制度只是促進殘疾人公平就業的手段,而非最終目的。如果社會各界都能以積極友善的姿態對待殘疾人、推動殘疾人就業的話,再加上有這樣的公示制度,殘疾人就業環境無疑會大為改善。所以,我們有必要再次呼吁,社會各界需要共同努力,讓殘疾人的就業環境更好起來,讓社會公平正義的陽光更多起來。(桑勝高)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殘疾人就業 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