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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實名制只是看著美
隨著貴州、吉林、浙江等地陸續祭出“停機令”,電話實名制這一次看似動起了真格。今年5月,工信部就“進一步做好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工作”下發通知,明確各基礎電信企業要確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本企業全部電話用戶實名率達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電話用戶實現實名登記,即人們所說的“史上最嚴實名制”。“停機令”是落實通知的最直接體現,但就過往經驗來看,這只是“萬里長征走出了第一步”。
對不時遭受詐騙電話、垃圾信息騷擾的守法用戶而言,實名制被寄予了很高的期待。不過稍加梳理實名制的落實進程,就會發現其離人們的想象還有一段距離。2012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要求電信業務經營者為用戶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時,如實登記用戶真實身份信息,從立法層面開啟了強化實名制之路;2013年,工信部發布了《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于當年9月1日正式推行手機實名制;今年1月1日實施的《反恐怖主義法》再度規定,電信、互聯網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應當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將實名制上升到國家安全高度。盡管實名制五次三番被強調,但相關統計卻顯示,僅去年全國電信詐騙發案就達到59.9萬起,同比上升32.5%,兩相比較,個中反差耐人尋味。
必須承認,即便落實了實名制也未必能從根本上消除電信詐騙,但終歸可以提高不法分子的犯罪成本、增強震懾力,更有利于公安、銀行等多部門的事后聯合追查。然而,深究起電信詐騙在電信端的緣由,人們卻發現根源往往不在普通用戶,而是那些“400”開頭的企業通信服務號,或者是顯示為170、171號段的虛擬運營商。對此,運營商們往往以《電信條例》第六十六條的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護為自己的“尷尬”地位辯護,但在通信技術日益發達的今天,這樣的說辭將會越來越乏力。一旦仔細推敲,實名制難落實的根源恐怕還是運營商與用戶之間、基礎運營商與承租者之間的利益博弈。所以,人們才會看到,即使是被稱為“史上最嚴實名制”,各地的執行步調和力度也不一致,而真正徹底落實也要等到一年之后。
要讓人們對實名制的美好期待不至于在現實中落空,首要任務應該是盯住那些“重災區”,比如一些企業號使用者、一些鉆制度空子的虛擬運營商。要做到這一點,關鍵是基礎運營商們要擺正發展與責任的關系,甚至還可能要在涉及自身經濟利益時“忍痛割愛”。其次是落實了實名制之后的責任。實名制無疑對打擊電信詐騙有很大幫助,但不能忽視的還有反復強調的用戶隱私安全問題。可以想見,一旦用戶信息更加完備,部分騷擾、惡意推廣等垃圾信息的“針對性”就會越強,如何利用好實名制、有效治理那些損害用戶利益的行為將成為重要課題。以垃圾短信為例,從報道上看這兩年各種政策頻出,力度似乎不小,但給人的直觀印象卻往往是遲遲未能予以根本治理,這到底是運營商責任,還是工商責任,抑或其他環節存在漏洞?這次不妨借著落實實名制的機會,把各方權責明晰到位。
概言之,實名制乍看是用戶在享受電信服務時要承擔的義務,但本質上應該是提供服務的運營商必須落實的主體責任;它也不應該僅限于為落實國家法律法規把用戶信息登記之后就一勞永逸,而是應該成為一個起點,由此讓相關部門進一步落實各自職能,更好地為用戶服務。(子長)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電話實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