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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積分落戶政策明年試行:創新創業可加分 每年公布分數線
已醞釀多時的北京積分落戶政策將于2017年1月1日起試行。近日,《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正式發布,規定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創新創業、納稅、年齡、榮譽表彰、守法記錄等九大指標構成積分落戶體系。作為北京戶籍管理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積分落戶將成為高校應屆畢業生、人才引進、親屬投靠、工作調動之后,又一條落戶北京的渠道。
連繳7年社保需滿足
“所謂積分落戶就是指通過建立指標體系,對持居住證者申請落戶的條件進行量化,并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總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人員可申請辦理北京市常住戶口。”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城市發展需要多層次人力資源的支撐,北京市積分落戶指標體系主要圍繞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和現階段發展需要進行設計,主要面向符合條件的普通勞動者,重點解決來京時間長、就業能力強的人員落戶問題。
北京市積分落戶政策整體框架可以概括為“4+2+7”。即4個資格條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證、在法定退休年齡以下、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7年、無刑事犯罪記錄的人員;2項基礎指標: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7項導向指標:包括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創新創業能力、納稅、年齡、榮譽表彰、守法記錄等方面。
其中,按照新發布的《居住證暫行條例》,今年10月1日起,“暫住證”將升級為“居住證”,非京籍居民只需要提交身份證、近期免冠照片,居住、工作或學習證明等幾項內容,等15天就能領取。
“‘連續繳納7年社保’是4個資格條件中最為重要的一個條件,體現了優先解決存量的要求。”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國家戶籍制度改革意見,大城市的落戶條件對繳納社保年限的要求不超過5年,北京作為超大型城市,在繳納社保年限的規定上比大城市要略高一些。這一規定也參考了其他特大城市的做法。
申請年齡推至退休前
去年12月,北京市發布了積分落戶政策的征求意見稿。對比此次發布的《辦法》,記者發現,積分落戶政策“最終版”在“門檻”方面變化較大。如征求意見稿規定,申請人年齡不得超過45周歲,而正式出臺的文件則變更為“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45歲的“硬指標”消失了。同時,將“無違法犯罪記錄”改成了“無刑事犯罪記錄”;刪除“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硬性要求。
同時,新發布的政策設置了若干導向性指標,比如北京作為國家科技創新中心、文化中心,對相關領域的人員需求較高,所以政策設置了教育背景和創新創業指標。針對創新創業指標及分值,《辦法》規定,申請人在科技、文化領域以及創新創業大賽獲得國家級或本市市級獎項的,可獲得相應加分。其中,獲國家級獎項的最高加12分,獲本市市級獎項的最高加6分。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為了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促進城市空間布局優化,積分落戶政策對到郊區就業和居住給予加分鼓勵。政策實施后,申請人如果將居住地從城六區遷往郊區,那么每滿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如果將就業地和居住地都從城六區遷往郊區,每滿1年可加4分,最高可加12分。
實施細則年底前出臺
北京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市積分落戶政策實行“總量控制+自愿申請”,通過“先申請、后劃線”的方式,每年將根據實際申請人員規模情況,結合年度人口調控目標要求,通過綜合測算統籌研究確定落戶分值,并向社會公布。因申請人的情況每年都發生變化,每年的落戶分值和落戶規模可能會有所不同。
從2017年1月1日起到2019年底,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將試行3年。試行3年后,北京市將根據實施情況和問題對政策進行完善,使政策設計更加科學可行。今年年底前,相關部門還將出臺實施細則,明確各項指標的認定標準和政策執行具體操作流程,大體上需要經過申請人申請、單位統一申報、部門聯動審核、統一向社會公示等環節。
據了解,申請人提交的信息將通過市、區兩級人力社保部門和多個市級部門信息化聯動審核、交互校驗。單位統一申報完成后,北京市有關部門將建立聯動審核工作機制,分部門逐項審核申請人提交的信息,匯總至人力社保部門,通過積分落戶信息系統計算出申請人綜合得分。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北京 積分落戶政策 明年試行 每年 公布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