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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防城港惡性槍擊案開庭 審理案件致2死4傷
庭審現場。 吳凰匯 攝
中新網防城港8月12日電 (李敏軍 吳凰匯 廖家勝)發生在廣西防城港市一娛樂會所、導致2死4傷的惡性槍擊案,廣西防城港市中級法院12日開庭審理,三名被告人因涉嫌犯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窩藏罪等罪名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8月13日凌晨,被告人盧某與被告人楊某、唐某等人在防城港市港口區某娛樂會所喝酒期間,接到被害人張某的電話及信息,到另一個娛樂會所喝酒,盧某認為張某是在挑釁。
當日4時許,盧某與楊某、唐某等人帶上槍支和刀具去到B會所。盧某與楊某進入陳某所在的包廂后,盧某掏出手槍先后朝被害人張某、黃某等人射擊,楊某亦拿匕首向對方的人亂刺亂捅,隨后在楊某的協助下逃離。
此次沖突,造成張某當場死亡,黃某經送往醫院搶救無效后亦死亡,另有4人受傷。
案發后,三被告人于2015年8月14日向公安機關主動投案。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盧某、楊某的行為導致兩死四傷的后果,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共同犯罪中,盧某、楊某均為主犯,且盧某非法持槍,應當以非法持槍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唐某協助逃匿,應當以窩藏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其中盧某的供述認為,其因馬仔“廢寶”投靠被害人張某而與張某結怨,且張某一直發信息對其進行挑釁,案發當晚,張某又發短信來挑釁,其認為張某欺負他、打壓他。
盧某在庭審中稱,他只是想去談和,帶槍是為了防身,案發當晚他吸毒了。
庭審中,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三被告人進行了最后陳述。法庭宣布將擇期宣判。(完)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廣西防城港惡性槍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