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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該給孩子怎樣的“金牌觀”
里約奧運會正火熱進行,由于有幾位我國優秀運動員沖擊金牌失敗,如何看待金牌成為最近輿論場中的熱門話題。在微信朋友圈,《真正的教育,根本不是發掘人的第一》《當我們用‘痛失金牌’來報道孫楊,我們在向孩子傳遞什么價值觀》等熱文都抨擊了“金牌至上”背后的功利心理。那么,究竟該用怎樣的金牌觀念教育孩子?本期爭鳴推出兩篇立場各異的文章,期待激發讀者更多思考。
奧運之美遠不止看得見的金牌
鄧海建
全民體育發展了這么多年,人民日報也提醒“唯金牌論”時代已過去,但最近幾天,面對一些知名運動員的失利,不少媒體依然用“痛失金牌”來作為新聞標題,不少觀眾也有微妙的挫敗感。可是,“痛失金牌”之痛,究竟從何而來呢?
這種“痛”,也許來自對金牌的極度渴慕。金牌在錯位的價值觀里,已經僭越了競技體育之精神,成為無上的價值與榮耀。哪怕是微弱的差距,拿到金牌就是英雄,而金牌之外,似乎都成了空氣。成王敗寇,一錘定音。可問題是,奧運精神就是把冠軍送上人生巔峰,把其他拼搏奮斗者們統統打入“冷宮”嗎?
這種“痛”,也許來自對成功的市儈解讀。心靈雞湯溫補過度了,成功學的“雞血”打太多了,我們對動態人生的理解,似乎也就僅剩下奪取金牌的剎那輝煌了。太渴望成功、太冀望以蓋過別人的風頭刷出自己的存在感,看起來是一種傲嬌的自負;說白了,不過是靠金牌支撐一種虛浮的成就感。
而所謂“痛失金牌”一說,傳遞給孩子們的,則是錯位之痛、驕矜之痛。
奧運會就是創造奇跡的地方,如果一切競技成績都能靠信心與指數推演出來,臨場的那些汗水與淚水,又有什么意義呢?運動員固然未必需要修煉出“寵辱不驚,看庭前花開花落”的心理臻境,但也沒必要被金牌綁架,在利欲與算計中放大金牌的魔力。
在課堂上,有老師曾問學生:“有誰知道世界第二高峰?”有人猶豫說是“喬戈里峰”。老師繼續問:“第三高峰、第四高峰呢?”這時就沒人回答得出來了。這里固然有物競天擇的必然,但“沒有第二,只有第一”的“金牌至上”思維,也裹挾了不少人的認知與邏輯。人生種種不如意,便是“只見金牌”的功利思維的副產品。就像白巖松在電視上說的:“看到那樣的標題叫誰誰痛失金牌,怎么就痛失,好像原來預定的就是你的,人家打得好,當然就是人家的了,這是體育比賽開個玩笑。”放大淚水、放大失意,看不見過程之美、聽不到實力之音,心無旁騖之后,碎落滿地的,就是極端成功主義的病態心理。
不由得想起個小插曲:本屆里約奧運,“用了洪荒之力”的運動員傅園慧之所以“亮了”,恐怕恰恰是因為她的身上展現了競技體育該有的自然率真之美、不事雕琢之美。在學校,在教育領域,“痛失金牌”式的心態已成為流感般的頑疾。比如唯成績論、唯“狀元”論,可謂一人升天,仙及雞犬。在每個夏天,幾乎都上演著這樣的鬧劇。“狀元”有房產、有代言,甚至連筆記都可以待價而沽;可是第二名、第三名呢?幾乎沒人關心他們。可問題是,偶然的一分兩分之別,需要給出天壤之別的待遇嗎?這個社會的有序運轉,僅僅靠的是“第一名”們的洪荒之力?
少點“痛失金牌”,多點“喜獲銀牌”吧!就算是銅牌抑或黯然出局,天也不會塌下來。我們恭喜金牌獲得者,卻不該把金牌當作人生的全部。看比賽的時候,告訴孩子,奧運之美,遠不止這塊看得見的金牌。體育如此,學業如此,人生亦然。
“金牌至上”體現運動員責任心
顧駿
四年一度的夏季奧運會正在進行,有關一些運動員“痛失金牌”的報道不時見諸各類媒體的頭條,尤其是賽前被普遍看好的運動員,一旦成績欠佳,總會引發熱議。但是,與以往不同,除了惋惜、批評,網上為運動員舒緩壓力的呼聲時不時高漲,比如“不要再讓金牌綁架孩子”;接著又有“中國公眾對體育比賽的態度趨于成熟”之類的贊嘆,好像運動員去里約就是為了展示自我,至于輸贏得失,完全不用考慮。有媒體主張,今天中國必須走出“金牌至上”的困局,提問題的角度不錯,但是所提問題卻是一個假問題。
奧運會屬于“競技體育”范疇,如果雖稱競技卻不考慮輸贏,不在乎拿到的是金牌還是銀牌,甚至成績好壞都無所謂,那無論運動員還是觀眾,千里迢迢去里約干嗎?
那些“不在乎金牌銀牌”的網友一定知道,在中國,這些運動員都是國家財政出錢培養的。前幾年有傳說“一塊金牌需要七億元人民幣的投入”,數字未必精確,但耗資巨大的投入之下,運動員怎能輕松隨意,不在意輸贏?有的運動員在失去金牌后痛哭流涕,應該不只是為了個人成敗,還為了對國家培養、人民供養難以交代。任何一個有責任心的運動員在未能奪得原本有實力奪取的金牌的場合,流淚不但是正常的,而且是正當的;丟了金牌還若無其事,那才是心態失常。
現代奧運會從誕生之日起就帶有明確的教育功能,“更快、更高、更強”不只是體格上的,更是人格上的。因為是教育活動,所以對于“金牌至上”到底傳遞什么價值觀需要討論,但討論的方向肯定不是“金牌至上”本身的對錯,而是“金牌至上”得以成立的立論。
如果“金牌至上”指的是個人為得金牌不擇手段,那是錯誤的。而在法律和規則的意義上,守住底線,“金牌至上”就不是問題。
如果“金牌至上”指的是只顧個人名利,在集體項目中,過于突出自己,而導致整體失利,那可能是錯誤的;但在集體項目中,充分施展個人所長,或在與同伴對壘時,努力戰勝對方,都屬于正常行使運動員的合法權利,不該受到指責。
如果“金牌至上”指的是觀眾在運動員受傷等非常場合,仍要求他們為自己對金牌的渴望而犧牲健康,那是錯誤的;但在運動員一切正常,只是因為心理過于緊張等因素而導致發揮欠佳,觀眾痛惜一下,又何錯之有?
如果“金牌至上”指的是運動員不靠國家財政靠自己,來到賽場只為實現個人抱負,觀眾卻要求其必須拿到金牌,那是錯誤的;但當其接受國家投資,肩負納稅人厚望時,卻因失誤而丟失金牌,那無論是眾人的指責,還是其本人的自責,又何錯之有?
奧運會作為一項全球性體育盛會,其中一項重要的教育功能,至少對于基礎教育階段的未成年人來說,就是關于責任心的教育,就是關于權利義務關系的教育:身為運動員,從接受國家出資培養和教育之日起,就對國家和民眾承擔了一份責任,盡其所能地在高水平運動比賽,特別是奧運會賽場上奪取金牌,就是履行這份責任的基本形式。不愿意承擔這份責任的,可以“單飛”,最好從頭就“單飛”;希望由國家承擔所有投入的,那就好好表現自己,爭取拿個金牌回來。如果最終成績不佳,那痛哭流涕至少要比嬉皮笑臉更像一個有擔當的人之所為。(鄧海建 顧駿)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里約奧運 孩子 金牌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