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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嚴查“官商勾結” 緊盯干部“八小時以外”
中新網鄭州8月8日電(劉鵬)針對屢遭非議的“官商勾結”不正風氣,河南出臺治理新政,除加強對官員“八小時以外”的活動監督,還將對此類線索的實名舉報優先辦理、嚴肅查處。
近日,河南省紀委監察廳聯合省工商聯下發的《河南省構建新型政商關系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制定了政商之間交往的具體規范,以期著力解決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等問題。
積極構建新型政商關系,到底哪些行為能做,哪些則不能?《辦法》規定,在政商交往中,各級黨委、政府和職能部門工作人員,不得有利用職權影響或職務之便收受企業及負責人紅包、禮金、禮品、有價證券等8種行為。
同時,《辦法》也明確列出了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負責人在政商交往中,不得給予領導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財物或其他好處等6種具體行為。
那么,官、商接觸中,該如何把握交往底線和原則?《辦法》亦明確指出雙方要坦蕩、真誠交往,特別是在非公有制企業遇到困難和問題情況下,有關部門要積極作為、靠前服務,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多關注、多談心、多引導,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在交往期間,領導干部同非公有制企業負責人的關系上要清白、純潔,守住底線,不能勾肩搭背、以權謀私。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負責人,要積極主動同各級黨、政職能部門多溝通、多交流,講真話、說實情,做到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
針對交往中若可能存在利益沖突情形的,《辦法》要求,相關領導干部要事先報告或者主動申請回避。對于應當回避而未回避的,有關機關應依規直接作出回避決定,對拒不回避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記者注意到,上述《辦法》中強調,要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強對各級黨、政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活動監督。對黨員干部與非公有制企業負責人交往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
據介紹,為推動形成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局面,河南官方將充分利用手機短信平臺、微信、網絡、信函、電話等方式,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對涉及官商勾結、為官不為等問題線索的實名舉報,將優先辦理、嚴肅查處。
河南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出臺的《辦法》注重能落地、能執行、能有效果,能解決“談商色變”和“勾肩搭背”等突出問題。既力求明確具體,具有可操作性,又力求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完)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官商勾結 干部 八小時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