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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駐隊”看點在第三方介入
深圳全市城管將全面推廣“律師駐隊”工作模式,年內實現“律師駐隊”率達80%。請律師進駐執法隊,即執法隊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協議,由律師事務所派出專業律師常駐執法隊,為執法隊提供法律服務。包括開展普法教育,監督和規范執法,推進和落實處罰,協調部門配合等。
據報道,這一模式推開后,最直接的變化是行政處罰執行率顯著提升,執法者與商戶的對抗明顯減少。“律師駐隊”開始帶來城市管理的新氣象。
說深圳的“律師駐隊”提供了一種新的工作模式,而它最大的啟示在于“第三方介入”。由于城市管理的特殊性,城管問題幾乎在每個城市都曾發生過。讓駐隊律師成為“獨立第三方”,處于中立地位,既能在城管和商販間起到“潤滑劑”的作用,也因身份的中立,能夠作出更客觀公平的執法建議,這對于城市管理的向好大有裨益。
當然,沒有一場改革是抽象與孤立的。期待深圳即將在全市城管中推廣的“律師駐隊”工作模式,能穩健地形成可復制的城管經驗。當然,仍要提醒,雖然深圳方面出臺了《律師介入一般執法工作指引》等多項工作規則,但如何讓律師在城管執法中始終保持“中立”態度,仍有待觀察。倘若做不到中立,“律師駐隊”的效應必然會大打折扣。(王聃)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深圳 律師駐隊 第三方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