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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改革成本別讓司機“一肩扛”
監(jiān)管部門請各地出臺改革細則,這個“細”,關鍵在于平衡他們的得與失。各級治理者當以此為契機,最大限度避免苦樂不均,真正促進交通運輸供給側的結構優(yōu)化、均衡化。
從“網約車”合法化,到兩家專車巨頭聯姻,出租車行業(yè)的改革一步步觸及核心利益。4日,交通運輸部又發(fā)文通知,要求落實之前出臺的相關改革發(fā)展意見。并且指出,各城市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守土有責,在本通知下發(fā)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實施細則的制定工作;暢通利益訴求渠道,引導利益各方依法依規(guī)表達訴求……改革本質上說就是利益關系的調整,難免會“傷筋動骨”“壯士斷腕”,但是傷誰的筋骨、斷誰的腕可得搞清楚,不能濫傷無辜。
就出租車改革來說,由“巡游車”向“網約車”的過渡,背后是互聯網技術的進步,也是競爭對壟斷的禁錮沖破。但也要看到,傳統(tǒng)的“巡游車”司機并不是既得利益者,他們很大程度上屬于受害一方、利益損失者。如果說改革的紅利由全民共享,那么改革的成本沒有道理只讓司機扛。監(jiān)管部門請各地出臺改革細則,這個“細”,關鍵在于平衡他們的得與失。
稍微了解出租車發(fā)展歷史的人都知道,該行業(yè)的壟斷并不來源于司機個體,而是政府與公司的責任。比如,有的地方至今仍保留牌照制度,也即行業(yè)準入門檻。有的出租車公司倚仗強勢地位,不斷抬高“份子錢”盤剝司機。今天,不少司機的運營權是花費重金“買”到手的,這筆成本屬于擊鼓傳花的歷史舊賬,不能簡單拋給司機本人,這不公平也違背信賴保護原則。
所謂信賴保護原則,指的是政府說話要算話。比如出租車的經營資質,有的地方賣出幾萬元甚至十幾萬元。現在“網約車”合法了,便輕易終結原有的行業(yè)規(guī)則,恐怕會給人失信的感覺,容易誘發(fā)群體性事件。畢竟,當初的“資質購買”,大家是出于對政府的信任,這份信任不能因為技術進步而沖淡。更何況,不少司機剛剛嘗到甜頭,他們的情緒必須受到尊重與照顧。
這種尊重與照顧應當全面考慮、穩(wěn)妥施策。假若單純理解成“維穩(wěn)”,那只能是治標不治本,堵得了一時、堵不了長久。盡管市場有市場的規(guī)律,政府在行業(yè)政策的疏導上仍然大有可為。比如制定“巡游車”向“網約車”身份轉變的具體辦法,給一些力所能及的稅收與信貸優(yōu)惠。同時,在處理原有公司、車輛與司機的勞資糾紛上,政府應把“屁股”坐穩(wěn)了,盡力維護弱勢一方,多反映底層的呼聲。
手機一按,滴滴一響,方便了都市出行一族??烧l承想,這一聲響,對一些人來講是黃金萬兩,對另一些人來講卻有一些悲涼,為政者決不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懂得這種利益的分化、心態(tài)的失衡,才能懂得市場經濟的殘酷另一面,才能懂得“治理能力現代化”七個字的知易行難。各級治理者當以此為契機,細化、細化、再細化,最大限度避免苦樂不均,真正促進交通運輸供給側的結構優(yōu)化、均衡化。(洪樂風)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出租車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