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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為求一子,加30多個領養群 其實網絡收養違法(圖)
人販子借QQ群販賣嬰兒, 廣東民警解救出一名被販賣的男嬰。
擁有一個健康孩子是每個家庭的夢想,可不少家庭卻因生育或意外等因素與孩子無緣。復雜的收養程序、條件和有限的健康孤兒,讓不少家庭難以看到希望,而不受監管的網絡就像“捷徑”一樣,將抱有團圓之夢的殘缺家庭卷入其中。這種現狀值得重視。我們刊發這組報道,希望引起社會的關注,讓合法合規收養成為主流,讓每個收養家庭和被收養兒童能擁有看得見的希望和明天。
正規領養程序復雜,“轉戰”QQ領養群私下“交易”卻毫無門檻,網絡領養這一“產業”正在不受監管的土壤上滋生壯大。交易里既有兩廂情愿,也有陷阱和欺騙。雖然這種“收養”屬違法行為,但急切的求子之心讓不少家庭鋌而走險。
所有空閑時間
都用來聊天求子
在和記者的QQ聊天中,李薇(化名)自稱來自臨沂,四處求子不得后將希望寄托在網絡上。偶然間,她加入了一個母嬰交流群,群里的成員都把名字改成以“領”字或“寶”字打頭再加所在地的形式。新成員進群后,可以很明顯地看出其他成員是要送養還是領養。
領養群都比較隱蔽,群名很少有“領養”字樣,而是大多打著類似孕媽、母嬰交流的名義。李薇透露,她也曾遇到因公安部門檢查而把QQ群解散的情況。
李薇所在的交流群中共有228名成員,其中“寶媽”(有送養意圖的母親)就有45個,很多還在待產之中。和李薇一樣,群中的“領媽”(有領養意圖的母親)多是沒有生育能力、多年求子不得的人,她們對孩子有著深深的渴望。
通過這一個群,李薇又陸陸續續加了三十多個領養群。“一兩個群成功率太低,想領養的人太多了,競爭太激烈。”剛入群時,李薇并不懂領養的“道道”,群里其他“領媽”也都不愿多說,于是李薇便自己摸索。
她把所有的空閑時間都用在從群里找寶媽聊天,常常聊到深夜兩點多。四個多月來,李薇和上百名“寶媽”聊過。按照李薇的說法,有一個成員人數達上千的領養群,該群自2015年11月成立至今,已經“成交”了100多個孩子,而實際數量可能更多,“因為很多人領養成功后不會吭聲的,直接退群走人。”
與眾多領養者不同的是,群里的送養者則少得多。“寶媽”中有自稱離婚的,有自稱瞞著家里私自懷了孩子的學生,甚至有人連孩子父親都不知道是誰,還有自稱養不起孩子或者干脆生孩子賣錢的。“但大多數都是迫于無奈,沒有苦難和痛苦,誰也不想把孩子送人的,這是一輩子的牽掛啊!”李薇說。17歲的劉小玉(化名)自稱和男友已經分手,卻有了孩子,實在沒有能力撫養。目前,她正在群中給腹中性別不詳的孩子尋找“下家”。“對孩子好,給我補償3萬。”
群中還有一名19歲的青海未婚女孩稱,一個人在外面生活,瞞著家里人已經懷孕35周。這些“寶媽”大部分都要求三四萬的領養費用。
私自達成收養協議
是違法行為
群里邊,“領媽”們也知道風險,李薇說,私下可以簽訂協議,但并不受法律保護,日后還可能成為法院判決私下買賣嬰兒的證據。“簽了協議,只能證明孩子不是偷來的。”
我國《收養法》規定,收養人要滿足無子女、年滿三十周歲,且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當送養人是生父母時,生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委會應當依據重特大疾病、重度殘疾、因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失去人身自由等三方面的證明,判斷生父母是否無力撫養子女并決定是否為當事人出具。
山東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嶸林強調,這種通過“非官方”的方式達成的收養協議是違法的,送養和收養雙方需要在民政部門辦理收養關系登記,否則會影響孩子辦理落戶以及今后上學等權利。
寶貝回家慈善基金法律顧問張志偉也提出,父母私下收費送養孩子存在拐賣兒童的法律風險。他所接手的案件中,就有私下送養后悔了,轉而告上法庭的,也有表面送養,實則拐賣的情況。此外,還可能被騙錢財。濰坊的一位“領媽”表示她已經被騙了很多次,對網絡基本失去信心了。“我在一個貼吧里剛給‘寶媽’打完路費,人就沒影了。”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