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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包裹廣告需要風險管控
中國是全球第一快遞大國,2015年快遞業務量突破200億件。巨大的快遞包裹投放量讓“包裹上貼廣告”的生意悄然興起。不少人向記者反映收到過類似包裹,上面的廣告涉及旅行社、網店、培訓機構等。記者發現,中國法律法規上沒有禁止這種商業行為。(7月7日中新社)
理論上,任何能夠實現廣告主和目標受眾之間信息傳播的渠道工具,都可被視為廣告媒介。就此而言,總體數量巨大、人群接觸率超高的快遞包裹,當然是刊印廣告的合適載體。作為一種衍生性的附加服務,“包裹廣告”的興起,也有望給快遞公司創造額外的價值。然而,就如同所有新生事物一樣,這一另類的廣告形式,如今同樣面臨著諸多質疑和爭議。
“包裹廣告”的特殊性在于,其所依托的并非是傳統的信息媒體,而是一種功能性、實用性的包裝容具。得益于電商平臺的強勢崛起、網絡購物的迅速擴張,快遞包裹投放量快速獲得了爆炸式的增長。而隨著快遞包裹越來越緊密地嵌入日常生活,其與生俱來的媒介價值也愈加凸顯……從媒介效果測評來看,包裹廣告的覆蓋域、到達率、接觸率等等指標,其實都具備著一定的優勢。
倘若僅僅從商業角度考量,快遞包裹廣告不失為是一樁好生意??墒?,如果從公眾立場出發,他們或許未必能夠接受,小廣告無孔不入地狂轟濫炸。必須說明的是,普通民眾通常只是將快遞包裹默認為是運輸載具,基于這種根深蒂固的心理預期,“收件者”一旦發現包裹上刊印廣告,很可能會產生強烈的反感和抵觸情緒。問題的關鍵在于,在紅紅火火的包裹廣告生意中,公眾付出了注意力,卻并未獲得與之匹配的現實利益。
在經典的廣告模式中,媒介平臺以提供免費的優質內容為補償,來說服和吸引公眾關注其廣告。那么同理,新興的快遞包裹廣告,又該怎樣確立自己的利益平衡機制呢?可以預見,將“收件者”轉化為廣告對象的過程,注定會經歷一番掙扎和博弈!當快遞公司變為事實上的廣告經營者,其對自身的身份義務和業務規范,也勢必要重新梳理一番才是。
現如今,作為快遞行業的自發創造,包裹廣告幾乎存活于監管和法規的空白地帶。其既不需要獲得廣告經營許可,也不具備完整的內容審核和風險管控機制。長此以往,很可能引發諸多負面后果。顯而易見,無論是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切身利益,抑或是為了確保廣告行業的競爭公平和運營秩序,都迫切需要相關職能部門針對快遞包裹廣告,盡早拿出明確的管理標準來。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快遞 包裹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