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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歷史實物遺存應得到保護
1953年建成的中國科學院原子能所大樓,近期終于還是被拆了。這座樓是中國當代科學技術發展的重要基地,幾代為中國當代科學技術發展、為中國躋身當代科技強國之列嘔心瀝血的科學家曾在這里貢獻了他們最好的時光。這座樓不是一座普通的辦公大樓,而是新中國幾代科學工作者的紀念碑。然而,它竟在眾人的強烈反對聲中被拆了。
從法律上講,這樓拆得,它不是文物保護單位,拆除它并不違反《文物保護法》。拆的理由或許也很充分,為了建新的實驗室,為了中國科學技術的發展。但是,真的沒有兩全的方法嗎?
歷史和文化是民族認同的基礎,對歷史和文化的態度關乎民族的存亡。尊重民族的歷史和文化、保護民族的歷史遺存和文化傳統是每個人的義務和責任,也是一種道德要求。然而,義務也好、責任也好,號召也好,口號也好,都需要制度的保障,都需要對制度有效執行的保障。當我們看到拆除原子能所大樓這樣的事情不斷出現時,我們該怎樣亡羊補牢,盡快建立我們的制度保障體系呢?我們該如何讓每個人尊重民族的歷史和文化呢?
一個偉大的城市一定是一個有歷史的城市,一定是一個與偉大的事件、偉大的人物相關聯的城市,城市中的歷史建筑,正是這座城市和城市中的人民與這些偉大事件、偉大人物之間記憶的橋梁。這種記憶,這種歷史的厚重,使人們為這座城市而自豪,對城市產生歷史和文化的認同。這些歷史建筑,這些像原子能所大樓這樣的承載著無數記憶和人類科學進步歷史的建筑,是這個城市偉大精神的載體。
原子能所大樓被拆,再次警示我們:要盡快制定從國家到地方的歷史文化保護戰略,對我們歷史的重要階段、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實物遺存,對我們文化的豐富內涵、多樣性進行系統性研究,健全、完善保護管理體系和制度,進行嚴格監管。
歷史、文化遺產具有重要的社會價值,對歷史、文化遺產的認同本身就是一個社會、一個民族具有凝聚力的體現,在相關制度完善的同時,尊重社會的意見,尊重、支持人們保護歷史、保護文化傳統的要求,鼓勵社會和個人參與對國家、民族歷史、文化傳統的保護是政府必須承擔的責任,也是社會團體應當承擔的責任。如果對自己歷史毫不尊重,別人怎么會尊重你的歷史?沒有歷史積淀、沒有文化自覺的結果,只能是文明的退化。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歷史實物遺存 中國科學院原子能所大樓 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