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情·民意>你言我語 你言我語
原標題:買二手房過戶發現房子已被查封 還要和逝者打官司
華商報訊(記者佘暉)買二手房還完款準備過戶時,西安市民孟先生發現,因為原產權人和第三方有借貸糾紛,自己買的房已被法院查封。他后來從案件審理中又發現:官司打了幾個月,原來是在和一個去世的人打官司。
“過戶時發現房子被查封”
孟先生說,2011年6月,他購買了李先生名下位于蓮湖區西倉東巷的房屋一套,總價款為100萬元,約定分次支付。由于李先生尚欠銀行按揭貸款37萬元,約定由孟先生歸還,雙方就相關事宜做了公證。2011年7月,孟先生入住該房屋。他于2015年8月一次性提前還款,結清了全部貸款。
“2015年8月12日我在辦理產權過戶時發現,所購買的房屋已被蓮湖區法院查封。據執行裁定書的表述及后來了解,是李先生和其母親安女士與裴某之間有13萬元的借款糾紛,法院判決后李先生母子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裴某于2014年5月提出執行申請,法院于2014年10月將依然登記在李先生名下的這套房屋查封,而執行裁定書簽發時已是2015年4月。”
2015年9月,孟先生提出書面異議,當年10月即被駁回。
2015年10月,孟先生再次向蓮湖區法院提起案外人執行異議的訴訟。“但立案后,法院卻找不到裴某,向其身份證地址寄了兩次起訴狀均被退回。法院多次給裴某的代理人馬某和魏某打電話,兩人也一直不來。”孟先生說:無奈他按程序進行了公告,在公告期滿前一周,馬某、魏某才到法院遞交了裴某委托的代理手續,要求應訴出庭。今年4月開庭審理時,只有魏某參加了訴訟。被執行人安女士向法院陳述,她根本不認識裴某,孟先生提出質疑,要求裴某到法院核實身份。后經查詢得知,裴某已于2015年2月去世。但馬某和魏某向法庭出具的2016年4月的授權委托書上,還有裴某的簽字。法院2015年10月簽發的執行裁定書中,還引用‘申請執行人裴××稱’的字眼。”
孟先生表示,他已向省司法廳和蓮湖區法院作了反映,并已向警方報案,希望能嚴懲虛假訴訟人,盡快解除查封。
法院: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被執行人安女士表示,她2011年的確曾分幾次向人借過13萬元。經手人都是一個姓洪的男子,她從頭到尾根本沒見過裴某。她和兒子還了部分借款。對于裴某已去世怎么還會有其簽字的授權委托書,代理人魏某稱“這是有來處的”。馬某表示,他們是通過一個中介機構介紹介入該案的,“以前的授權委托書是裴某委托的。裴某去世后的委托書是裴某的朋友提供的,裴某生前曾經和這個朋友簽過授權代理書。”
7月4日在蓮湖區法院,分管執行的有關負責人表示,該案已提交審委會討論。對于提供虛假代理證明者,法院將會追究其責任。若法院工作人員有問題,會有錯必糾。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