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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命公路,綿延的庸碌之惡
283省道從河北滄州市往東延伸,先后穿過滄縣舊州鎮北關村、東關村、強莊子村。據了解,這一近5公里的路段近11年來,已奪去東關村等三個村近50人的生命。近日,記者探訪時發現,該路段20余個路口,均無紅綠燈和人行橫道。對此,有滄縣政協委員連續兩年提交提案,建議改進。當地交管部門回復稱“縣里無權在省道上設置紅綠燈,需通過滄州市請示河北省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后才能安裝”。時至今日,建議仍停留在紙面上。(7月4日《京華時報》)
長達十余年的時間里,滄縣這段“奪命公路”,幾乎成了揮之不去的噩夢。即便在數十人為此丟掉性命后,那些缺失的路政設施依舊缺失,那些飛奔的運貨大車依舊飛奔。就這樣,三座村莊、近萬村民的安危,一如既往地被拋諸于巨大的風險之內。相較于親歷者的日日惶恐,當地職能部門的反應,當真可謂冷漠至極。“等省里批準后才可安裝紅綠燈”,諸如此類的說辭,無異于是置現實發生的悲劇于不管不顧。
以坐等“一紙批文”為由拒不作為,任由顯而易見的安全隱患繼續為禍。滄縣交管部門的這套辦事邏輯,著實令人抓狂。如此這般,公共管理者一旦失去了起碼的價值判斷和行為決斷,并注定要陷入道德理虧與效率低下的雙重困境。當然了,滄縣交管機構做出這番明顯欠妥的決策,其實也很可以理解——相較于因“違背程序”而被問責懲戒,相關職能部門自然寧可讓村民繼續以身犯險。可以說,這是權衡良知、利害后的“理性選擇”。
11年,近50名喪生者,觸目驚心的慘劇綿延至今,倘若當地職能機構當真有心,省里的“一紙批文”想必早已到手,路口的紅綠燈也早已裝起。可是,就是在無休無止的疏忽懈怠中,又不斷有新的村民因為同一原因遇難。令人遺憾的是,分散、零碎的交通事故,似乎每每都被當成是不幸的個案,而始終無法喚醒相關交管部門直面固有問題、開啟全面整改的決心。陸陸續續的交通事故,因其不是“重大安全事故”,故而總不足以構成讓主管者即刻行動的壓力。
事實上,所有公共管理的過程,都包含有形式正義和實質正義兩個維度。大多數時候,這兩個層面的訴求往往是一致的。然而,在滄縣奪命公路一事上,若要“走程序”就必須暫時犧牲民眾利益,這儼然構成了一個兩難的困境?試問,真相果真如此嗎?在安裝紅綠燈之前,當地當真窮盡了一切努力,來盡可能保護村民現階段的安全了嗎?在傻傻坐等批文之時,當地又是否有充分上陳事態,是否與上級部門充分溝通和據理力爭呢?
也許,正因為未曾做好能做、當做之事,所謂“等批文裝紅綠燈”的說辭,才莫名令人憤怒吧。動輒拿“程序要求”的借口自辯,所有的庸碌和錯誤,非但無法獲得諒解,反倒會變得更為刺眼。(然玉)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河北滄州 奪命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