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推薦 推薦
證監會嚴格借殼上市全鏈條監管
新華社北京7月1日電(記者趙曉輝、王都鵬)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1日說,根據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全面監管的要求,證監會研究形成了嚴格重組上市全鏈條、全環節、全主體的監管安排,已發布實施。
此前,6月17日,證監會就《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修訂稿)對外公開征求意見,修訂稿完善了重組上市(俗稱借殼上市)事前準入條件,從源頭上規范了重組上市行為,社會各界對嚴格重組上市監管的預期比較明確。
張曉軍說,在頒布法規的同時,更要做好制度落實工作,配套保障措施也要切實跟進,證券交易所要強化一線監管,證監局將加強現場檢查,同時要更加嚴格地監管執法。
根據證監會的要求,重組上市項目復牌前一律召開媒體說明會,上市公司現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會、董監高、重組方、中介機構等相關各方均應參會回應市場關注,充分接受市場監督,證券交易所同步發布媒體說明會業務指引。
“嚴格對重組上市行為的信息披露問詢,‘刨根問底’,著力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證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監管發現的線索,作為證監局現場檢查和證監會行政許可的重要參考。”張曉軍說。
重組上市項目草案披露后,一律安排現場檢查;對2011年證監會明確重組上市規則以來已經實施完畢的重組上市項目,也要分批開展現場檢查,進行重組上市項目“回頭看”;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嚴肅查處。
張曉軍說,現場檢查與行政許可審核有效銜接,現場檢查沒有發現問題的,行政許可程序照常推進;一旦發現明確問題線索需作更深入核查的,我會將暫停審核;相關主體涉嫌違法違規的,我會將依法終止審核并追究相關主體責任。
在信息披露方面,貫徹披露即負責原則,方案中止或終止的,不得豁免信息披露法定責任;堅決遏制違法違規行為,中介機構同步問責;抓典型個案,加強業績承諾監管,持續督促重組方履約踐諾。(完)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證監會 借殼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