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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初三學生因未要到零花錢 一天之內家中兩次縱火
漢川一名初三學生,只因未要到零花錢,一天之中在家中兩次縱火。待父母離開宿舍后,小龍用打火機點燃宿舍床鋪,隨后將門反鎖,自己跳窗離開。
今天,辦案民警向楚天都市報通報此案案情,并提醒廣大家長從此案中吸取教訓,從小培養孩子的良好性格。
6月15日上午9點左右,漢川市馬鞍鄉長港村村民李女士神情沮喪地走進鄉派出所值班室,哭訴說:“我的兒子放火燒屋,你們快把他關起來!”
民警立刻趕到李女士家中,發現門窗緊閉,一樓窗戶縫中有濃煙飄出。民警立刻將反鎖的大門撞開,從臥室飄出的濃煙已經讓人難以呼吸,煤氣罐就在失火房間不遠處,情況危急,民警立刻將煤氣罐抱出,并組織周圍群眾救火。
在搜索家中是否還有其他危險物品時,民警發現她的兒子小龍(化名)持刀藏在二樓臥室中。民警迅速將其制服,帶回了派出所。
警方調查了解到,李女士和丈夫龍先生都在一家服裝廠打工,廠里為他們安排了一間宿舍。小龍今年15歲,讀初三,平時與他們一起住在廠里。
每天早晨,小龍從父親手上領20元零花錢,但在事發當天,他將零花錢猛增到50元,父子倆由此發生爭執。最終,小龍未能如愿。
待父母離開宿舍后,小龍用打火機點燃宿舍床鋪,隨后將門反鎖,自己跳窗離開。
眾人將宿舍內的大火撲滅后,夫妻倆一起趕到學校,將正在上課的小龍喊出教室,對其當眾打罵后,將其帶回家中。之后,夫妻倆返回工廠。李女士越想越氣,便跑到派出所報警,路上得知小龍又在家中放火了。
在民警訊問下,小龍交代了兩起火災均是自己干的。提及瘋狂行為的原因,小龍說的很簡單:只是因為和父母發生爭吵,出于泄憤。
記者了解到,小龍父母從小對他嬌生慣養、百依百順。小龍的性格具有明顯的任性、自我為中心的特點。在父母沒有滿足其無理要求和過高的物質欲望時,他選擇以極端的方式發泄自己的情緒。
從去年開始,小龍的性格越來越暴躁,與父母交談不到兩句,就會吵架,甚至砸東西。今年前兩個月,小龍與父母發生爭執后,一怒之下點燃家中窗簾。
小龍因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可以成為放火罪的犯罪主體,在家屬強烈要求下,事發當天,警方將其刑事拘留。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