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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法分開有利于全面從嚴治黨
黨的紀律保證著黨的理想信念宗旨,是執政的中國共產黨黨員的底線;法律體現國家意志,是全體公民的底線。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強調,“要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開展紀律教育,狠抓執紀監督,養成紀律自覺,用紀律管住全體黨員”。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全面貫徹了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體現了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是管黨治黨的理念創新。
對黨的紀律建設理論的新發展
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在黨的歷史上的任何時期,都十分重視紀律建設,形成并不斷發展著黨的紀律建設理論和實踐。黨的二大通過的首部黨章中,便專列“紀律”一章。延安時期,毛澤東提出了“路線是‘王道’,紀律是‘霸道’,這兩者都不可少”的著名論斷。毛澤東在處理黃克功逼婚殺人案時專門指出:“共產黨與紅軍,對于自己的黨員與紅軍成員不能不執行比較一般平民更加嚴格的紀律”。黨中央毅然將戰功赫赫的黃克功開除出黨并處以極刑,群眾異口同聲稱贊共產黨紀律嚴明,真是了不起。執政以來,我們黨注重用嚴明的紀律和優良的作風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水平,領導全國人民取得了事業發展的輝煌成就。可以說,我們黨正是靠著嚴明的紀律作保障,才一路勝利走來。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繼承和發揚我們黨嚴明紀律的光榮傳統和政治優勢,汲取黨的紀律建設歷史經驗,根據新的時代條件和黨的紀律建設面臨的實際情況,提出了“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全面從嚴治黨要把紀律挺在前面,讓紀律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線”“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創新黨內法規制度,把各項紀律和規矩立起來”等重要思想,把加強紀律建設提到了全面從嚴治黨治本之策的新的歷史高度,體現了紀律建設的與時俱進。
認識和把握依規管黨治黨規律的新成果
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是相對于紀法不分、錯把法律當底線而言的,這是在全面依法治國條件下,執政的中國共產黨認識和把握依規管黨治黨規律而得出的必然結論。黨是肩負神圣使命的政治組織,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黨紀必須先于國法、嚴于國法,依規管黨治黨建設黨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只有堅持紀法分開,才能使黨規黨紀與國家法律既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又配套聯動、相得益彰;只有堅持紀在法前,才能用紀律管住大多數,防止黨員領導干部小錯釀成大禍;只有堅持紀嚴于法,才能突出強調黨員和黨組織區別于普通公民的政治責任,喚醒全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黨章黨規黨紀意識。
長期以來,我們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在相當程度上界限模糊甚至混淆不清。以2015年新修訂的黨紀處分條例為例,原條例中半數以上條款與刑法等國家法律規定重復。實踐中的無數案例也表明:如果“違紀只是小節、違法才去處理”,其結果必然是“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如果退守至法律防線,只有嚴重違紀違法的才受到懲處,多數黨員都不把紀律和規矩當回事,全面從嚴治黨就會成為一句空話。針對這種紀法不分的突出問題,在修訂條例過程中,按照紀法分開的思路,將原來以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等為主的10類違紀行為,整合規范為“六大紀律”,使條例的內容真正回歸黨的紀律,為廣大黨員開列了一份“負面清單”。同時,凡是法律已有的內容,就不再重復規定,并在總則中重申黨組織和黨員必須模范遵守法律法規,從而實現黨紀與國法的銜接。這種紀法分開的認識和實踐,體現了黨中央對依規管黨治黨內在規律的清醒把握,與全面從嚴治黨、把紀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完全吻合,使黨紀特色更加鮮明,是管黨治黨制度創新的重要成果。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紀法分開 從嚴治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