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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車遲到乘客誤機改簽 平臺和司機共賠5500元
本報訊 用手機約車,單子很快接了,但遲遲不見車子蹤影,乘客賀先生就這樣誤了航班。近日,杭州鐵路運輸法院受理了首例涉打車軟件的運輸合同案件。
賀先生通過網約車平臺預約當天下午5點30分,從慶春路至蕭山機場。5分鐘左右,就有司機接單,賀先生提前電話和司機進行了確認。
預約時間到了,賀先生一家等在約定地點,卻遲遲不見車子來。司機說,馬上到達,要賀先生再等等。之后,司機又打來電話,說路上堵車,要求變更一下上車地點。等到賀先生一家上車,已經比預約時間晚了半小時。
7點左右,賀先生一家到達機場,但被告知出票系統已關閉5分鐘,無奈之下,只好改簽機票,造成經濟損失近6000元。
賀先生在網約車平臺投訴,網約車公司退回打車費并賠償80元后,再無下文。賀先生向杭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機票改簽費。
司機和網約車公司認為,賀先生自身也存在過錯,在約車和飛機起飛之間留出的時間不夠充分,“卡”得有點緊,并且在司機沒有及時到達約定地點后,沒有及時取消訂單,重新叫車,也是間接導致了沒趕上航班,因此他自身應當承擔部分責任。對這一點,賀先生也沒有否認。
6月15日,該案開庭審理。庭審中,網約車公司表示自己只是一個平臺,主要責任在賀先生和司機。賀先生則認為網約車公司收取服務費,應當和司機一起承擔責任。
最后雙方表示愿意調解。網約車公司補償4000元,司機補償1500元。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約車遲到 乘客誤機 改簽 共賠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