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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問題干部”要善于“拉一把”
對那些作風問題并不嚴重的“病樹”“歪樹”,在依法依規進行處分和教育、消除不良影響后,完全可以當作正常干部使用
談及正風肅紀,媒體和公眾最關心的可能是哪些干部落馬了、又清除了多少貪腐分子。然而,在認真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過程中,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是:每年都有很多黨員干部因“四風”等違紀問題被問責,處分期滿后應該怎么辦?上級部門和人民群眾對他們怎么看?他們今后在仕途上還有“奔頭”嗎?組織對這些人應該“推一下”還是“拉一把”?
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從嚴治黨重在從嚴管理干部,要堅持以嚴的標準要求干部、以嚴的措施管理干部、以嚴的紀律約束干部,使廣大干部既廉又勤,既干凈又干事。
執行制度沒有例外,對于任何敢于觸碰了黨紀國法紅線的干部,必須依法依規處置。但是,從嚴治黨、從嚴治吏并不意味著要將所有被處分過的官員永遠釘在恥辱柱上。如何對待那些曾有過失的“問題干部”,我們需要有科學理性的態度。
從現實來看,那些受過處分的“問題干部”,大多數人都是有希望被救治的“病樹”和能被矯正的“歪樹”。比如,有一些領導干部被問責不是因為他們本性有多壞,而是在多年前的工作中有一些不太規范的做法和非常規手段;比如,還有一些領導干部被問責的事由并不復雜,也沒給國家和群眾利益帶來重大損失,完全有改過自新的可能。
組織培養一名能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并不容易,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倘若因為一些不太嚴重的“污點”,就不分青紅皂白地將其當作“爛樹”拔掉,固然很省事,但也會造成資源浪費。不區分實際情況,將所有“問題官員”一棍子打死,還有可能讓當事人產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消極怠工,從而制造新問題。
“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黨的一貫堅持的方針,也應該是理性對待“問題干部”的基本遵循。在如何問責領導干部的問題上,我們有一套完整的規章制度,但目前存在的一種現象是,在對“問題干部”依法依規給予處罰的同時,還有一些或明或暗的“加碼”現象。有些單位在給受過處分的干部安排工作時搞區別對待,甚至將“不再提拔重用問題干部”當潛規則,讓當事人抬不起頭、處處碰壁。
對于受過處分的“問題干部”,需要根據具體情形來區別對待。對那些作風問題并不嚴重的“病樹”“歪樹”,在依法依規進行處分和教育、消除不良影響后,完全可以當作正常干部使用。如此一來,既會給他們的自我改造增添動力,也會讓他們在“康復”之后更珍惜組織給予的信任和機會,從而更好地為黨和人民服務。四川涼山彝族自治州、成都市錦江區對那些受過處分的干部,不拋棄不放棄,分清類別進行關愛,“拉一把”的做法就很值得提倡。(相關報道見今日9版)
不過,以往也出現過一些不合規范的“帶病提拔”案例,有一些問題干部的復出引發了較大爭議。這也提醒我們,對那些在受過處分但表現良好、有上進意愿的“問題干部”,給予其正常使用的機會時必須遵循合理的程序,尤其要確保信息透明。只有透明、公開、合規使用,尊重公眾的知情權,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才能服眾,才能把好事辦好。
要構建制度健全的吏治體系、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確保選人用人的規則公開、公平是最重要的。只要嚴格依法依規辦事,正常任用那些已改過自新的“問題干部”,也會經得起公眾質疑,經得起時間檢驗。退一步說,公開依規再用,即使個別“問題干部”在復出后“舊病復發”,也是概率之中的事,一碼是一碼,到時再按黨紀國法從嚴處置即可。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問題干部 作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