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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首例組織考試作弊案宣判 10人組織高考作弊均獲刑
2015年高考前夕,因兒子成績不好,鞍山家長董某聯系到了一賣答案者,對方稱“4科5萬元”。董某給兒子購買英語答案,同時幫另一名女考生購買答案。交給對方2萬元定金后,賣答案者給了董某作弊設備。
2015年6月8日,就在董某準備幫兒子作弊時,巡邏警察發現了無線電發射信號,一路追查將他和另一對幫助孩子作弊的家長控制住。隨后,賣答案團伙中的董某斌、袁某某、董某備、王某仁落網。
該案引起了遼寧省公安廳的重視,指派沈陽市公安局蘇家屯分局立案偵查。6月20日,警方又將賣答案團伙中的王某、訾某、劉某抓捕歸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高考前,王某為組織策劃高考作弊、從中牟利,多次由其單位司機劉某駕駛車輛,從鞍山下轄的臺安縣趕到鞍山市商量謀劃,并負責聯系作弊考生,提供試題答案。高考期間,利用董某斌提供的設備,由董某備、董某斌進行操作,向作弊考生傳送試題答案。袁某某負責收取作弊考生所交的定金,并與王某仁等在考點望風。至案發,王某團伙共收取考生家長用于作弊的費用7萬元。
王某供述,發送的高考答案是從網上買的,基本都是假的。除在鞍山市第三中學考點作弊外,還在鞍山下轄的臺安縣一高中、二中實施了作弊。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等10名被告人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在高考中實施作弊,違反考試的公平、公正原則,嚴重侵害了其他考生的合法權益和國家的考試制度,均已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法院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年2個月,董某斌、袁某某等其余9名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考試作弊 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