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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成價格欺詐“老油條”根在罰款低
北京市發改委官網日前披露了京東從去年4月23日至11月29日間的89條價格違法記錄,其中有兩條正是分別于去年的“6·18”與“雙11”大促節當天發生的,京東商城因為價格虛標或易使人誤解,被市發改委罰款50萬元。(6月4日 《北京青年報》)
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說白了就是價格欺詐。京東在接受采訪時聲稱不是主觀故意,而是因為原價標注錯誤、折扣計算不準確,給消費者造成了誤解,這顯然是說不過去的。虛假降價、謊稱降價,實際上沒有降價,降價后的價格甚至比未降價之前還要高,這都是京東以及其他部分商家慣用的伎倆。在商言商、在商精于商的電商企業,難道連原價都不能標注正確、折扣都不能計算準確嗎?
事實上,京東早就是涉嫌價格欺詐的不厚道、不誠實的“老油條”。6月3日有媒體援引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的統計數據報道稱,2014年10月至今,京東因虛假宣傳、價格欺詐、不正當競爭等原因,被行政處罰百余次,并曾被處以149萬余元的罰款。就在今年1月8日,京東就因虛假宣傳連獲3張罰單,被罰3萬多元。僅過五個多月,其再吃罰單。不由得讓人想問:京東憑啥屢次挑戰監管?一個又一個罰單為何罰不住京東的任性?
一個重要原因在于,京東恐怕喪失了誠信經商這個根本,妄圖以價格欺詐、不正當競爭,在激烈的商戰中立足,而且謀求利益的最大化。這其實是資本追逐利潤的本性使然。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寫道: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潤,資本就會蠢蠢欲動;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資本就會冒險;如果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潤,資本就敢于冒絞首的危險;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資本就敢于踐踏人間一切法律。
當資本瘋狂追逐利潤,而做出踐踏市場規則、法律法規的舉動時,對其予以罰款等處罰顯然是眾望所歸。不過若處罰太輕,便難以遏制其違規違法行為。一個又一個罰單罰不住京東的價格欺詐,原因恐怕正在于此。據報道,除這次50萬元罰款外,近三年京東被處罰的金額最少一次為3000元,最多一次罰款加罰沒也僅36萬元。這相對于京東龐大的凈收入(2015年為人民幣1813億元)來說,無異于“九牛一毛”。
高舉輕放的處罰,必然導致違法成本遠低于守法成本,在激烈的價格戰之下,電商屢次挑戰監管,走上價格欺詐之路,也就不可避免。有輿論曾指出,像京東這類屢犯屢罰、屢罰屢犯、邊罰邊犯者,其繳納的罰款反而不像罰款,更像是將欺詐進行到底的“保護費”。若它們在法制健全、市場成熟的國家或地區,定會受到巨額懲罰,甚至被罰得傾家蕩產。我們對待此類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難道不該用高額罰款來伺候嗎?(何勇)光明網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京東商城 違法記錄 價格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