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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查實欣泰電氣造假 興業證券保薦項目連續踩雷
京華時報訊(記者敖曉波)證監會查實欣泰電氣造假,或成為首個欺詐發行遭退市的上市公司。對于剛剛在近日經歷了IPO被否、保薦人被公開譴責的興業證券來說,此事件無疑是雪上加霜。這已經是近日興業證券保薦項目第二次踩雷。
欣泰電氣IPO造假
欣泰電氣6月1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不僅涉嫌欺詐發行,而且公司《2013年年度報告》《2014年半年度報告》《2014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2014年年度報告》中存在重大遺漏。中國證監會依法擬對欣泰電氣及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規定,欣泰電氣日后收到證監會正式的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書,公司股票將被深交所暫停上市。
欣泰電氣昨天午間公告稱,預計待公司收到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書并對外公告后,公司股票將于公告次一交易日繼續停牌一天,隨后復牌,交易30個交易日。深交所將自公司股票復牌30個交易日期限屆滿后的次一交易日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興業保薦項目連踩雷
欣泰電氣造假被查實,其保薦機構興業證券的保薦能力再度被質疑。
記者注意到,不過10天的工夫,興業證券的保薦項目已經兩度踩雷。就在5月20日,吉林科龍IPO被證監會發審委否決。而吉林科龍的保薦機構正是興業證券。在證監會發審會議提出詢問的問題當中,也多次提起保薦代表人需要進一步說明情況以及核查相關內容。
投資者索賠事項啟動
對于欣泰電氣和興業證券而言,接下來將面臨股民的索賠事項。
根據《證券法》及最高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上海天銘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索賠條件擬定為:在2015年7月14日(含當曰)前曾買入欣泰電氣股票,并在2015年7月15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起訴索賠損失。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證監會 欣泰電氣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