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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民間投資須破除隱性門檻
在政策環境持續改善的背景下,之所以出現民間投資增速下滑這樣的“意外”情況,有外部市場不穩定、需求下降、匯市動蕩等因素,但毋庸諱言,更主要的因素在內部。
民間投資增速不斷下滑,引發各方密切關注。近日,國務院派出高級別的九個督查組,分赴江西、黑龍江、廣東、湖南等十八省市區督查,走訪、組織座談企業超過700家,傾聽企業“倒苦水”。結果發現缺乏公平待遇、貸款收縮過大、隱性審批門檻過多、經營成本增長過快等,成為民營資本和企業普遍擔憂的問題。民間投資增速下滑,由此也找到了共性原因。
在政策層面,鼓勵發展非公經濟的方針從未改變,在許多領域還有所突破。在定義上,“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五個重要”等論斷,以及建立新型政商關系的新思路,都是為了優化非公經濟發展環境。在具體政策措施上,《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在投資核準、融資服務、財稅政策、土地使用等方面,對非公企業和其他企業實施“國民待遇”。商事制度等改革,也為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創造了應有條件。按理說,民間投資應該迎來新的“井噴”,非公經濟也應再度駛向發展快車道。
在政策環境持續改善的背景下,之所以出現民間投資增速下滑這樣的“意外”情況,有外部市場不穩定、需求下降、匯市動蕩等因素,但毋庸諱言,更主要的因素在內部。如受訪企業所說,民企進入新市場領域仍有玻璃天花板阻擋,金融機構仍延續“重大輕小”的放貸慣性,民企經常遭遇抽貸斷貸困擾,審批成本仍居高不下等,與人力成本的上升共同對非公經濟的發展形成了羈絆。
解除捆綁在非公經濟身上的束縛,重新激發民間投資的活力,既要聽進去企業的“苦水”,更要讓企業能把“苦水”倒出去。一方面,對于非公經濟的發展,不能各唱各的調,導致政策在落實過程中不斷打折,政策紅利無謂消解。打破不合理的顯性門檻不是終點,還需要努力打破隱性門檻。另一方面,對于反腐形勢下的政商關系,需要有清醒認識。政商不是隔絕關系,而是既要講“清”,也要講“親”。該對非公經濟予以扶持的,不能甩手不管;該收回的權力之手,不能任由伸展。
這當然不能一蹴而就,但有些事需要做到前面。比如,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的改革,應該領先而不是滯后于激發民間資本的活力。占據較多生產要素的國企有所為有所不為,退出該退出的領域,參加到競爭中來,市場才不會板結化、割據化,民間資本才有更多大展身手的空間。又如,盡管通過商事制度改革極大解決了民間資本進入市場之憂,但在后端監管環節,仍可能給民間資本加諸新的束縛,增加企業運行負擔,導致企業退出。因此,持續推動商事制度改革,讓后置監管跟得上形勢發展,也是給民間資本松綁的必要前提。
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都是民間資本“定心丸”的提供者。在政策環境趨于寬松的大背景下,明確權力與市場的關系,優化市場環境,讓民間資本有空間、能良性發展,民間投資的活躍度就會逐級增強。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民間投資 隱性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