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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監管制度建設提速
2016年,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監管制度建設取得進展。保監會表示,“大而不能倒”的機構對全球金融體系影響重大,應借鑒國際經驗,探索建立既符合宏觀審慎監管方向,又能覆蓋微觀業務全流程的國內系統性保險機構監管制度。隨后,保監會公布首批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名單。業內人士認為,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監管制度建設將對保險業產生深遠影響,相關機構的數據收集將有助于監管部門評價行業內的風險容忍度,為進一步推動相關機構制定和執行風險管理計劃提供有益參考。
監管制度建設啟動
在保險業著力防范風險之際,建設借鑒國外經驗的監管制度也被監管層提上日程。4月15日,保監會召開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監管制度建設啟動會。會議分析了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發展趨勢,提出2008年金融危機的爆發,凸顯了“大而不能倒”的機構對全球金融體系的重要影響,也暴露出對該類機構的監管缺位。保監會借鑒國際經驗,遵循“接軌國際監管規則、體現中國市場特征”的原則,探索建立既符合宏觀審慎監管方向,又能覆蓋微觀業務全流程的國內系統性保險機構監管制度。
保監會副主席梁濤在會上表示,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監管制度是在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探索建立的具有中國特色的保險監管制度,對提升保險機構的公司治理水平和危機處置能力,防范保險業系統性風險,維護行業安全穩定,提升中國在國際保險監管規則制定中的影響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下一步,保監會將發布一系列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監管制度,公布首批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名單,并指導督促入選機構做好風險管理計劃的制定和執行。
5月26日,保監會發布通知稱,為落實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以下稱“D-SII”)監管制度建設啟動會精神,全面推進D-SII監管工作,決定開展D-SII評定數據收集工作,請16家保險公司按要求填報《D-SII監管數據報表》,數據填報口徑參考《D-SII監管數據報表填報指引》。
保監會提及的16家保險公司分別為中國人保、中國人壽、中國太平、中再保險、中國平安、中國太平、中華聯合、陽光保險、泰康人壽、新華保險、華泰保險、安邦保險、富德保險、合眾人壽、中郵人壽、華夏保險。
數據收集有助判斷風險狀況
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是指對金融保險體系有重要影響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及其附屬機構,其內部經營活動可能會導致系統性風險,即“大而不能倒”的保險機構。
“大到不能倒”自2008年金融危機后成為熱詞。出于穩定金融市場的考慮,以“大而不能倒”評價金融機構時,重點關注其倒閉后是否會掀起巨大的連鎖反應、是否會對社會造成整體上更嚴重的傷害來判斷。在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后,美國政府部門出手接管美國國際集團(AIG),即表明AIG作為重要的保險機構在全球金融風險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
此前,金融穩定委員會(FSB)每年發布一份國際性的“大而不能倒”的金融機構名單。在2015年11月,FSB發布了最新的“大而不能倒”保險機構名單,荷蘭全球保險集團、德國安聯、美國國際集團、英國英杰華、法國安盛、美國大都會、中國平安、美國保德信金融、英國保誠等保險機構名列其中。
中國保險業相關制度建設正逐步落實。2016年3月,保監會對《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監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在監管要素上,公司治理、并表風險管理、系統性風險管理計劃、流動性風險管理計劃、恢復計劃、處置計劃均被納入考量。此外,征求意見稿特別提出,保監會有權根據D-SII的風險狀況和風險管理情況對D-SII提出額外的資本要求,使D-SII擁有更高的損失吸收能力,額外資本要求由保監會另行制定。
業內人士認為,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監管制度建設將對保險業產生深遠影響,相關機構的數據收集將有助于監管部門評價行業內的風險容忍度,為進一步推動相關機構制定和執行風險管理計劃提供有益參考。記者 李超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保險機構 監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