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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年抽查領導配偶子女經商 今年開始全員查核
北京晨報訊(記者 王歧豐)日前,本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北京市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試行)》。北京晨報記者了解到,從明年開始,本市每年將按照至少20%的比例進行隨機抽查。
《規定》明確界定經商辦企業行為包括:登記注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伙企業,投資非上市公司、企業,在國(境)外注冊公司后回國(境)從事經營活動等情況;領導干部配偶受聘擔任非國有企業的高級職務,擔任外國企業駐華代表機構首席代表、代表等情況。
對存在不符合上述規定要求的,《規定》要求:由領導干部督促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經商辦企業活動,對于不按要求進行規范的,領導干部應當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由組織予以調整職務;不辭去現任職務或者不服從組織調整職務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根據清理規范工作的安排,今年要對規范范圍內領導干部專項報告情況進行全員查核。市委組織部將會同工商、稅務等部門,對是否存在虛假退出或在退出時搞利益輸送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將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查驗。對不如實申報,或者弄虛作假試圖規避規范以及借機謀取私利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定》對市級領導干部要求嚴于局級領導干部,對正職領導干部要求嚴于副職領導干部,對公權力比較集中的部門領導干部要求嚴于其他部門領導干部。公權力比較集中的市委政法委、公檢法系統的市管干部,參照同級別規范要求適度從嚴掌握,與黨政部門正局職領導干部作同等要求,他們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都不得經商辦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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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明確界定經商辦企業行為包括
登記注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伙企業
投資非上市公司、企業
在國(境)外注冊公司后回國(境)從事經營活動等情況
領導干部配偶受聘擔任非國有企業的高級職務
領導干部配偶擔任外國企業駐華代表機構首席代表、代表等情況
編輯:曾珂
關鍵詞:領導配偶子女經商 北京明年抽查 全員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