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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兒子的領導借錢遲遲未還 老爸替子上法庭討公道
頂頭上司找你借錢,你借不借?一筆33.5萬元債務,歷經2年有余未討回。昨日在青山區法院的法庭上,76歲的熊爹爹回憶起向兒子的領導討債的經歷感慨萬千。
熊爹爹說,兒子小熊于2011年2月入職武漢一家房地產公司任綜合部經理,公司副總胡某是其頂頭上司。當時兩人關系很好,兩家人曾一起開車去河南洛陽等地旅游。不久,胡某稱,武昌一廣場地下商鋪正在出售,他邀請小熊合伙購買商鋪,開業時再轉手賺差價。“想著是頂頭上司發話,平日關系也不錯,兒子同意了。我便出了這筆錢讓兒子轉交給了胡某。不料此后,胡某既不提供商鋪合同,也遲遲不帶我們去現場指認購買的是哪些商鋪。”熊爹爹說,2013年7月3日他輾轉找到胡某,胡某寫下欠他33.5萬元的欠條,并書面承諾2015年3月20日前,分三次還清本息。
熊爹爹滿腹心酸地說,到期后,胡某分文未還,“胡某一會兒說找人借錢還債,一會兒說他在外地出差,一會兒又帶著我滿武漢跑找人借錢,但未果。最后干脆不接我的電話,停機失聯了。”
2015年9月,萬般無奈的熊爹爹向本報楚天公益律師團成員、湖北誠明律師事務所許高真律師求助。許高真律師聯合梅勇律師為熊爹爹提供法律援助。一個月后,兩名公益律師向青山區法院提起訴訟,狀告胡某及其妻李某共同償還這筆33.5萬元債務。胡某提出管轄權異議,武漢中院于今年4月20日二審裁定青山區法院有管轄權。
昨日此案在青山區法院開庭。許高真、梅勇兩名公益律師提出為化解糾紛,愿意調解早日促成此事。胡某和其妻李某的代理人同意調解。法官宣布擇日調解。
庭后,熊爹爹高興地告訴記者:“多虧了公益律師的幫助,這筆欠款才有希望追回來……”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