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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老齡辦等四部門力推老年意外傷害險
近日,全國老齡辦、民政部、財政部、中國保監會4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支持、社會捐助、個人自費投保相結合的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制度;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均可成為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的被保險人,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放寬被保險人年齡范圍,但不應低于50周歲。
《意見》指出,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是由投保人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在被保險人因遭受外來、突發、非本意、非疾病的事件直接導致老年人身體傷害或死亡時,依照合同約定,給付受益人保險金的一種商業保險。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完善特殊困難群體和重點優撫對象等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險統保的相關政策,完善針對保險公司的激勵政策。倡導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為退休職工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或對保費給予適當補助。特殊困難群體和重點優撫對象等老年人參加意外傷害保險的,可由老齡工作部門或民政部門統一組織或作為被保險人代表與承保保險公司簽訂投保合同。
編輯:趙彥
關鍵詞:全國老齡辦 老年意外傷害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