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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建立檢察人員依法履職免責制度
昨日,全國檢察機關隊伍建設工作會議暨第六屆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表彰大會召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會上要求全國檢察機關統籌推進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支隊伍建設,建設一支清正廉潔的檢察隊伍。他強調,要把敢于擔當的干部選拔到檢察機關領導崗位尤其是“一把手”崗位上,深入推進檢察官員額制改革,探索建立檢察人員依法履職免責制度。
選拔敢于擔當的干部到領導崗位
2016年是換屆之年,在此背景下,曹建明強調,要發揮上級檢察院的協管職能,配合黨委及其組織部門做好干部培養、推薦、協助考察等工作,把堅持原則、敢于擔當、工作實績突出、為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盡心竭力的優秀干部選拔到檢察機關領導崗位尤其是“一把手”崗位上來。
針對年輕干部的培養問題,曹建明說,要有計劃地加大培養鍛煉力度,多壓擔子,讓年輕干部盡快成長進步。
此外,曹建明表示,要加強系統內巡視,全面推行檢察長向上級檢察院述職述廉報告工作制度,強化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管理監督。把敢抓敢管、善抓善管作為考核評價領導干部的重要標準,對風氣不正、問題成堆無人管的單位要及時調整領導班子。
針對為官不為建立問責問效制度
就“檢察機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問題,曹建明強調,針對“為官不為”、不敢擔當等問題,要建立檢察機關領導干部問責問效制度。同時,推進規范司法行為常態化、長效化,在業績考核和干部評價中突出規范司法的內容。
他表示,要扎實開展檢察機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制度,改進競爭性選拔干部辦法,提高干部工作群眾滿意度。健全檢察機關干部考核評價制度,科學設置實績考核指標體系,形成正確導向。完善平時考核機制,加強考核結果在干部選任中的科學運用。
建立檢察官懲戒制度
曹建明在會上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深入推進檢察官員額制改革和檢察人員職業保障改革,著力破解制約檢察隊伍建設的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難題。
“深入推進檢察官員額制改革”是曹建明發言的重點之一,他強調,要完善員額內檢察官的選任條件和程序,健全以檢察官為核心的辦案組織形式,充分發揮檢察官司法辦案主體作用。
同時,在考核方面,他要求完善檢察官管理考核制度,建立退出機制,建立符合司法規律和職業特點的檢察官懲戒制度,嚴格落實司法責任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健全職業回避制度。
曹建明稱,要嚴格執行違法行使職權行為糾正、記錄、通報及責任追究制度以及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八項禁令等制度規定,完善檢察人員社會交往行為規范,切實把檢察權關進制度籠子,圍繞檢察權運行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建立司法權力、責任清單制度和檢察官懲戒制度,明確司法管理權限并建立全程留痕制度,進一步完善檢察權運行監督體系。
健全因公負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曹建明透露,要積極推進檢察人員職業保障改革,完善薪酬待遇體系,加快建立與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相配套的薪酬制度,建立檢察官助理等職務序列、薪酬制度。在檢察官員額基礎上,要實行按期晉升和擇優晉升相結合的等級晉升制度。
針對司法人員履職保護機制問題,曹建明強調,要探索建立檢察人員依法履職免責制度,健全履行職務受到侵害保障救濟機制和不實舉報澄清機制,健全因公負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和緊急救治“綠色通道”,完善帶薪休假、定期體檢以及心理咨詢、疏導和危機干預機制,建立完備的檢察職業保障體系。文/本報記者 孟亞旭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最高檢 檢察人員 履職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