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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械監管條例公開征求意見 過度檢查或被遏制
央廣網北京5月6日消息(記者何源)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相信聽眾朋友們都有類似的經歷,只要去醫院看病,醫生沒讓你去做化驗檢查的情況極少。我們普通患者面對繁多的檢查項目,往往會有摸不到頭腦的感覺,不知道這些檢查對自己的病情有多大必要,也難免會產生是不是被過度檢查了的疑問。
針對這樣的現實情況。國務院法制辦最近公布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修正案》(送審稿),規定醫療機構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配置使用大型醫用設備,防止“以藥養醫”轉變為“以械補醫”。什么是“以械補醫”?送審稿中新添了哪些有效的限制性規定?
家住上海的尚老伯今年70歲,患有冠心病已經12年了。上個月,他老毛病又犯了,醫生建議住院治療。三天后,病情好轉的尚老伯準備出院。交費時,超過4頁的收費明細和1萬多塊錢的治療費,讓老人吃了一驚。更讓他不解的是,為什么需要做100多項、包括一些與冠心病無關的檢查?
尚老伯說:“驗血、血脂2000多塊。還有腦電圖、CT、胸片,根本和病情不搭界?!?/p>
院方解釋說,這筆費用的一半,是用于做“冠脈造影”手術,經過了患者簽字許可;另外包括“乙肝、大小便、大腦”的檢查,則是目前各大醫院“術前常規檢查”的項目,并不會征求患者同意。其實大部分病患查不出什么問題,只是為了“以防萬一”。
在東莞打工的王先生,最近也碰到了同樣的問題。某天夜里他突然肚子疼,于是去附近醫院掛了急診。“最常見的拉肚子,不是大病。他說,你有社保就住院吧。我有社保,我就住院了。”王先生在醫院住了一天兩夜,出院時,費用明細顯示,他一共花了2683塊錢,包括“心電監測、中流量給氧”等81項醫療服務項目。“一下子嚇呆了,一個簡單的拉肚子花了2000多塊,分明幾十塊錢就能治好的?!?/p>
此前有數據顯示,我國醫學裝備市場規模在2009年大約是1442億;到了2014年,就達到了4200億。預測未來五年,這種兩位數的增長率仍將持續。到2019年,這一市場規模將達6000億左右。繁榮的醫療器械市場背后,不能忽視的是診療檢查亂象的存在。
2013年廣東省兩會上,不少醫衛組的政協委員表示,由于主管部門和醫院要求控制藥品收入的比例。“大處方”不能開了,一些科室、醫護人員就轉而通過為病人過度檢查,謀取利益。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振峰介紹和那個,一個簡單的兒科疾病住了3天院,涉及檢查項目達270多項?,F在確實存在違反診療常規,過度檢查的現象。
國務院法制辦本月4號公布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修正案》(送審稿)中,設定了“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具有相應技術條件、配套設施和有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的醫院,方能取得配置許可證。香港艾力彼醫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莊一強認為,這將有效遏制目前部分醫院盲目擴張床位和設備規模,招攬患者的行為。
莊一強指出,醫院要掙錢養活自己,必須拼命打造它的影響力,就會跟外面說,我有怎樣的設備,有多少博導、專家、院士。你要考核下,這家要買設備的醫院,有沒有相應的專家和醫生。不然買個設備,都沒人會開,買來干嘛。
送審稿規定,醫院配置大型醫用設備,需經過省級以上衛生主管部門批準、符合配置規劃。擅自配置使用、情節嚴重的,將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莊一強表示,在整個區域范圍規劃配置大型醫用設備,一方面有助于醫療資源的合理布局;另一方面,可以防止醫院為了彌補購買大型設備的花費,而為患者徒增檢查項目的行為:
莊一強分析認為,根據當地市場、病人多少、患病率、檢查需求,可以測算出來。這個地方有一千萬人,發病率大概是百分之幾,夠不夠用,要做一個科學的測算。買了好多機器,浪費了國家的錢是不對;買了之后為了不浪費,拼命開檢查,把成本轉嫁給老百姓。
現實中,除了個別醫院“過度檢查”,更讓患者吃不消的是,治療同一種病每換一家醫院,都逃不過相同項目的“重復檢查”。中國衛生法學會理事鄭雪倩表示,限制醫院盲目配備大型設備,政策深層意義指向了未來區域內重要醫療資源的合理共享?!安∪说矫總€醫院都得檢查,說你到我這兒來了,我擔心上個醫院的檢查結果不準確,治療有問題怎么辦。每個醫院都來一遍,不僅醫療費增加了,而且增加了檢查時間。完成一個國家有限資源的配備,取得醫院檢查結果的共認,使得將來逐漸趨向于發展為區域規劃的檢驗中心的建立。”
在醫院的收入構成中,掛號費、醫療操作、財政撥款的占比一直較低,公立醫院的盈利多半依靠藥品加成和檢查費用。隨著藥品零差率的實施,補償機制還未建立,醫療機構的利潤將更加依賴于設備檢查、治療。莊一強認為,雖然送審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預防“以藥養醫”向“以械補醫”的惡性轉變,但要釜底抽薪,仍有賴于公立醫院生存模式的改變。
在莊一強看來,醫院有盈利的沖動。公立醫院的政府撥款只占5%到10%,換言之剩下90%左右的費用需要靠醫院自己去掙錢。當然,有的會合理去賺,有的就變成到處放“大檢查”。
如今的醫改已經步入深水區,“以藥養醫”向“以械補醫”轉變的勢頭讓人頗有“按下葫蘆浮起瓢”之感。新的規定若能有效遏制這種勢頭自然是好事,但還是不免讓人產生“以后的醫院和醫生要怎么養?怎么補?”的疑問。要解決這樣的疑問,不僅需要及時跟進的各項政策,更需要在前進中不斷創新。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醫療器械監管條例 以械補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