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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教育規模日漸擴大法律支持仍顯不足 亟待完善
由于民辦教育促進法自身和相關法律、政策不完善,現實中民辦教育發展也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迫切需要對民辦教育促進法加以修訂完善。除了關注民辦教育促進法的修訂之外,我們更要關注其他法律的完善,這是目前亟需正視的一個問題。
□ 本報記者 陳磊
歷經30多年發展,我國的民辦教育已漸成規模。全國共有各類民辦學校(教育機構)15.52萬所,招生1563.84萬人,各類教育在校生達4301.91萬人。
4月26日,《中國教育發展報告(2016)》(教育藍皮書)在北京發布。藍皮書援引2014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發布以上數據。
與此規模不相稱的是,2002年頒布的民辦教育促進法諸多規定難以適應民辦教育實踐的發展。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日公布了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于2016年6月繼續審議民辦教育促進法修正案。
浙江大學教授、民辦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吳華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民辦教育促進法修正案如表決通過,營利性民辦學校出現將成為一個法律事實。
我國民辦教育發展迅速
五一前夕,北京白領韋女士經過反復對比,在一家民辦幼兒園給剛滿3歲的兒子報了名。
在報名前,家住在四環邊的韋女士考察了方圓5公里內的多家幼兒園,其中僅3家公辦幼兒園,剩下的多為民辦幼兒園。其中一家公辦幼兒園,大家公認辦學質量很好,但今年春節后已經滿額。另外兩家公辦幼兒園,倒還有名額,但口碑一般。
韋女士最終選擇民辦幼兒園,這一選擇并非孤例。
教育藍皮書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年底,我國有民辦幼兒園13.93萬所,比上年增加5831所;入園兒童953.66萬人,比上年增加45.70萬人;在園兒童2125.38萬人,比上年增加135.12萬人。
教育藍皮書中表示,在學前教育中,無論是幼兒園數還是在園兒童數,民辦都已經超過公辦,成為名副其實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的主要提供者。
數據顯示,國內登記的民辦學校已突破15.5萬所,各類在校學生突破4300萬人,總產值已經達到兩萬億元。
吳華認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辦教育已經有三十多年的發展歷史,規模日漸擴大,在我國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力。
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教授程方平已經關注三十多年的民辦教育,據他回憶,早在20世紀80年代,在沒有“出生證”的環境和氛圍中,各類民辦教育包括一些學校和大量非正規的技能培訓等,就已經如春筍般冒了出來,為當時還缺少教育資源的中國,增添了不少鮮活的教育探索經驗。
程方平向《法制日報》記者表示,改革開放以來,民辦教育的出現為正在發展的中國社會提供了豐富的教育支持,也在教育的改革和探索中扮演了很多先驅者的角色,具有公立教育不可替代的重要價值。
諸多問題需修訂法律解決
2002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頒布實施。
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副會長胡衛認為,自此開始,我國民辦教育走上依法發展的道路,民辦教育與公辦教育共同發展的新格局逐步顯現。
程方平表示,相對于公立教育而言,民辦教育機構更企盼通過法律的制定,能為民辦教育提供一個公平、自由發展的環境。
2004年,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頒布實施。
程方平表示,隨著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的出臺,民辦教育找到了法律的支持,但在實踐中,民辦教育卻從整體上沒有充分體會到這一法律政策的優越性。比如,依據相關法律條文,社會及其管理部門多關注民辦教育機構是否“營利”,卻一直對何為營利未有明確的解釋;承擔義務教育和職業教育的部分民辦學校得不到應有的法定補助等。
程方平認為,究其原因,在我國現有的教育體制中,民辦教育的價值、功用和影響還未得到真正的重視,這樣的狀況又會影響到社會、行業管理者和世人的意識和潛意識,對民辦教育的關注和支持大打折扣。
胡衛表示,由于民辦教育促進法自身和相關法律、政策不完善,現實中民辦教育發展也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迫切需要對其加以修訂完善。
胡衛認為,民辦教育發展要解決的問題很多,但核心問題是三個:一是民辦學校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類管理、取得合理回報的問題;二是民辦學校法人屬性問題;三是落實民辦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問題。
修法之舉在2013年有了突破性進展。當年9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布《教育法律修改一攬子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2015年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教育法律修改一攬子修正案(草案)》。半年后,《教育法律修改一攬子修正案(草案)》首次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正式進入立法程序。
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對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修正案,原本同在教育法律一攬子修改“籃子”內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因為審議意見分歧較大,暫不提交表決。
吳華認為,暫不提交表決并不是壞事。“現在還有很多關于民辦學校分類管理相關的問題沒有解決”。如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終止辦學時,能否拿回個人原始資產;若沒有稅收的配套政策,一旦選擇了營利性,民辦學校辦學成本將大幅度上升,稅收就會成為民辦學校很大的負擔,影響其存活等。
有利于民辦教育發展的是,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相關條款的修訂得以通過,比如修訂后的教育法規定:“以財政性經費、捐贈資產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不得設立為營利性組織。”
吳華告訴記者,教育法的修訂,設立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法律障礙已經排除,無論是否實施“分類管理”或按什么標準實施“分類管理”,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出現已經不可逆轉。
有完善的法律才有發展
2016年1月8日,民辦教育促進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在中國人大網公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016年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營利性民辦學校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吳華認為,這將對民辦教育促進法的修訂起到了一個推動作用。
4月22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了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將于今年6月繼續審議民辦教育促進法修正案。
“在未來,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出現,導致營利性非營利性‘分類管理’必然成為現實的制度規范。”吳華向《法制日報》記者表示。
程方平則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除了關注民辦教育促進法的修訂之外,我們更要關注其他法律的完善,這是目前亟需正視的一個問題。
“我們過于關注民辦教育促進法的修改,實際上,在義務教育法對民辦教育進行規定的基礎上,更應該在高等教育法、職業教育法等法律中增加有關民辦教育的條文或具體規定,對民辦教育進行認可、支持和保障。”程方平說,“民辦教育促進法是一個軟法,也是一個協調相關法律的法律。”
程方平還建議說,我們需要從教育生態的角度看待民辦教育,當前社會是一種多元化的教育需求,民辦教育的發展以及和公辦教育的共存、合理競爭,恰能形成充滿活力的教育生態。
制圖/李曉軍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民辦教育 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