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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網一再漲價,作者權益何在?
近日,有媒體刊發的一則報道《多地高校圖書館預算難追數據庫漲幅》稱,由于中國知網一再漲價,多所高校都曾停用知網,北大也因漲價暫停續訂。該文一出,引起各方強烈關注。一方面,知網集聚海量作品資源,在國內外廣為銷售,賺取高額利潤;另一方面,知網收錄文章未經廣大作者許可,也從未支付報酬,令很多人感覺難以接受。
知網自稱,其收錄國內學術期刊8149種,全文文獻總量45921420篇,“所有收錄文獻均已獲得期刊授權,其作者稿酬也已通過相關期刊支付”。但是,筆者接觸過的不少作者都曾表示疑問:期刊能夠代表作者進行授權嗎?作者得到稿酬了嗎?
信息網絡傳播權是作者的一項重要權利,轉讓、許可該項權利,都應當有作者明確的意思表示。而作品在期刊發表后,作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并不自動歸期刊,沒有作者明確授權,期刊無權對此權利予以處分。目前在期刊出版領域,一部分期刊通過稿約或版權聲明的方式,要求作者同意由期刊統一將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賣給知網等數據庫。不過,期刊的版權聲明千奇百怪,大都條件苛刻、要求霸道。也正因此,此類稿約多數存在主體不平等、措辭模糊、不符合法律規定等問題,其法律效力還沒有得到確認。如此背景下,知網認為通過與期刊簽訂授權協議,付了錢,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傳播海量作品,并且廣為銷售謀取利潤,難免讓人產生質疑。
退一步講,即使知網為上傳、傳播海量文章支付了稿酬,那么這些稿酬到作者手里了嗎?這也值得追問。要知道,在學術期刊界,賣電子期刊獲得稿酬作為期刊的補貼福利,已經是公開的秘密。而且,絕大多數期刊沒有將各類數據庫支付的稿酬分配給作者。數據庫生產商卻根據作品的下載量和閱讀量核算稿酬,一攬子支付給期刊,不出具作品使用及稿酬具體清單,不要求期刊將稿酬分配給作者,也不對稿酬分配進行監督核查,這是對著作權法和作者權益的漠視。
事實上,擅自利用廣大作者知識資源的網絡內容聚合平臺,并非只有知網一家。由于當今社會人們對知識資源的需求不斷增長,對廣大作者創作的知識資源進行數字化加工、生產和傳播,有多種商業模式,前景廣闊。但廣大作者貢獻了知識資源,不僅沒有任何版權回報,反而要付錢才能閱讀自己的作品,這就有失公平。這種商業模式,不但侵害了廣大作者的合法權益,也破壞了市場秩序,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知識資源數字內容企業如何在法律框架內合法運行?如何維護作者權益?這值得企業自身思考。如何督促相關企業在尊重知識、激勵創新創造、尊重版權、促進知識傳播與分享方面發揮正向積極作用,卻值得全社會深思,更值得有關部門關注。
□羅向京(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干事助理)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知網漲價 網絡傳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