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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騎無牌電動車被攔 拳打協警還稱打輕了
5旬男子揮拳打協警被擒獲。(警方供圖)
男子騎無牌電動車被攔截拳打協警,事后稱——
我就是故意打他的 打得已經很輕了
因認錯態度不良被從嚴處理 打人男子被拘10天
南國都市報4月11日訊(記者田春宇 文/圖)“我就是故意打他的!”4月11日,穿著保安員服裝的五旬男子坐在海口市公安局瓊山分局鐵橋派出所的審訊室,多次這樣強調自己拳打協警的行為,因為他認錯態度不良,最終因涉嫌阻礙執行公務被從嚴處理,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被打的協警王華振右側臉頰有明顯傷痕,醫院檢查證實為右臉軟組織挫傷。王振華介紹,4月11日上午,海口公安交警支隊瓊山大隊六中隊中隊長吳少云帶領協警陳景璧等人,在鳳翔西路鳳翔橋路段開展電動車亂象整治,8時20分許,協警王振華和林舒育遠遠地看到一名男子騎著一輛無牌電動車出現在鳳翔西路,當即攔截,“我攔截他,問他為什么車子沒有掛牌,引導他往路邊走,想進一步勸導,因為當時有輛環衛車要經過這里,但是他不但不聽,還突然揮出左拳打向我,我躲閃不及,右臉被擊中。”王華振說,當時他與吳少云中隊長、林舒育等人聯手當場制服該男子(莫某法,53歲,定安人),該大隊教導員劉冠恒將該男子扭送到派出所,隨后核實莫某法的電動車屬于無牌的超標電動車,禁止上路,應依法暫扣。
坐在審訊室的莫某法穿著保安員服裝,無論面對民警問詢還是媒體采訪,堅稱自己拳打協警的做法已手下留情,“我就是故意打他的,(打得)已經很輕了。”莫某法稱,自己是海口某所學校的看門守衛,案發時剛下夜班,他擔心交警會扣車并予以報廢,所以大打出手。
辦案民警介紹,莫某法因認錯態度不良,被從嚴處理。最終,莫某法因涉嫌阻礙執行公務被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編輯:曾珂
關鍵詞:男子拳打協警還稱打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