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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將集中整治公用企業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突出問題
新華社北京4月8日電(記者高敬)水電氣供應、公共交通、殯葬等行業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一直飽受詬病。國家工商總局決定自今年4月至10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集中整治公用企業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專項執法行動。
根據通知,工商部門今年將以水電氣供應、公交、殯葬等行業為重點,著重整治限制交易、濫收費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違法行為。通過專項整治,查處一批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經營者和消費者權益的案件,對具有普遍性的行業問題有所觸動,對行業進行規范。
工商總局以公告形式將當前部分公用企業經營中的突出問題向社會公布:
——供水、供電、供氣公用企業:強制或變相強制申請辦理水、電、氣入戶的經營者或消費者購買其提供的入戶設備和材料,以產品質量不合格或不了解安裝技術等借口,對用戶自行提供的合格設備和材料,不提供或拖延提供服務等;強制或變相強制用戶接受其指定經營者提供的服務;強制或變相強制向用戶收取最低用水(電、氣)費用、強行向用戶收取“用水(電、氣)押金”“保證金”或強行收取“預付水(電、氣)費”的最低限額;強制或變相強制用戶購買保險或其他不必要的商品;水電氣企業及其下屬單位或被指定的經營者濫收費用行為,如向用戶強制收取氣瓶檢測費、氣瓶清潔費,否則不予供氣等。
——公共交通企業:在用戶初次申領公交IC卡時,收取或變相收取明顯高于成本價的工本費或押金;強制或變相強制乘客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在辦公交卡時,強制或變相強制乘客接受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延伸服務或濫收費用。
——殯葬行業企業:強制死者家屬購買其銷售的骨灰盒、祭奠用品,否則不予提供殯葬服務或保存骨灰等延伸服務;在殯葬費用中直接計入骨灰盒、祭奠用品等費用,濫收費;強制或變相強制死者家屬接受其他收費祭奠服務。
通知指出,在專項行動中,對被查處過的企業,工商部門發現仍存在違法行為的,將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從重處罰。(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工商總局 行業限制競爭 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