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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清明“祝物業節日快樂”
正值中國傳統節日清明節期間,四川樂山城區水晶城小區門口的一道橫幅,在被拍下發在網上后卻惹來了爭議。因為橫幅的內容是,“恭祝全體業主節日快樂!”有業主對此很是反感,有的則表示,假如有人對自己說“祝你清明節快樂”,雖然說不出哪里不對,但聽來心里總覺得別扭。(4月4日《成都商報》)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雖說如今清明節已成國家的法定節假日,從多一天全民休假的角度來說,公眾未必不能感到開心和愉悅;但正如一些業主所言,清明節主要還是外出掃墓、祭祀親人的日子,即便用不著非得面露悲色,顯然也不適宜嘻嘻哈哈地樂不可支。
清明期間,小區物業何以會掛出“祝節日快樂”的怪怪橫幅?記者采訪之下,卻原來這條橫幅是春節前掛的,而且其并不專門針對某一個節日,諸如元宵節、三八婦女節、五一勞動節、中秋節、國慶節等,都能通用“祝節日快樂”。可見,這一“祝業主清明節快樂”的爭議,其實屬于物業方面的考慮不周,或者說在摘掛橫幅工作中的偷懶所致。只不過,如此偷懶因太“刺目”,迅速成為了熱議焦點。
清明節到底能不能祝福節日快樂?似乎不能像其他問題那樣,非此即彼地有個明確答案。有專家就引經據典地稱,在古代,掃墓只是清明眾多傳統習俗中的一個,除了有祭奠逝者的悲傷,更有萬眾郊游、踏青、戴柳等種種歡樂,所以清明節“祝節日快樂”并無不妥。然而我想,時移世易,既然現在大多數人對此“祝福”,往往會覺得尷尬和反感,不管什么節日都亂祝快樂,一則可能無聊無趣,二則也顯太缺誠意了。
“祝節日快樂”的橫幅,當然無妨重復利用。但我總覺得,不管是小區物業,乃至是一些單位部門,對待自身的工作,最好多一點“以小見大”的精細管理和用心。這方面,莫說是小區里從春節掛到清明的祝福橫幅了,有些機關單位的大門口,寫著“歡度春節”或“歡度國慶”等的大紅燈籠,非要等到貼紙殘破不堪才想到將其摘下,恐怕同樣折射了一種虎頭蛇尾的慵懶作風。
為人處事,有個樸素的準則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媒體報道稱,樂山那個小區針對部分業主提出的“清明節祝節日快樂是否合適”的質疑,其負責人并未多作解釋,只是籠統表示,如果確有業主感覺心理不適,他們將立即把橫幅取下來云云,我以為就缺了一種“聞過則喜”、并在以后工作中精益求精的真誠姿態。由此,我倒頗想問上一句:倘若有業主“禮尚往來”,也在清明節掛出一條“祝物業節日快樂”的橫幅,他們是否會覺得十分受用呢?
值得一提的是,小區橫幅的“快樂反被快樂誤”,要說也對現實生活中的一些人,動輒在短信和朋友圈中祝別人“節日快樂”,是一個警醒之處。有人就告訴記者,她在今年清明期間收到過兩條“清明節快樂”的信息,一看就覺得非常不爽,直接把對方給拉黑了。其實,但凡真心真意的快樂祝福,哪會不顧及祝福時機的妥與不妥。(司馬童)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四川樂山 小區橫幅“祝物業節日快樂” “祝你清明節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