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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改革做好銜接是關鍵
由于新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于2015年1月1日起已經實施,舊的管理辦法由原來制定文件的部門進行廢止,是理順部門職責的體現。相關部門和各地應以此為深化出租車改革的突破口,知難而進,加速制定出租車行業的新辦法,并做好銜接過渡工作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安部聯合發文,廢止1998年開始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引起人們的關注。
交通運輸部自2008年承擔出租汽車行業指導職責以來,先后出臺了《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以及《關于促進手機軟件召車等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有序發展的通知》等行業政策。新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于2015年1月1日起實施,因此,舊的管理辦法就由原來制定文件的部門進行廢止,這也是理順部門職責的體現。
但矛盾并沒完全化解,近兩年“互聯網+”的興起,為多年不變的出租車行業帶來了很大影響,網絡約車、專車的出現,讓傳統的出租車在原本就擔負高額“份子錢”的同時,更加不堪重負,矛盾沖突不斷升級。
據交通運輸部統計,截至2014年年底,全國共有出租汽車137萬輛,出租汽車經營企業8000余戶,個體經營業戶12.6萬戶,從業人員261.8萬人,年完成客運量406億人次。可以說,出租車行業的穩定影響著社會的安定,需要給予高度的重視,改革要加速進行。2015年初,交通運輸部成立了改革工作組,聯合有關部門開始研究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和規范發展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的頂層設計政策。經過對各個層面的意見征集后,形成了《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兩個文件初稿,2015年10月10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從以上的梳理不難看出,從法律和管理職能上看,出租車行業的管理是一直有法可依,有專門的管理部門監管的。此次廢止舊管理辦法,可以被看作是深化出租車行業改革的突破口,相關部門知難而進的態度也應被肯定。目前,新的《意見》正在進行最后的科學調整,或將在近期出臺。
一方面,加速制定出租車行業的新《意見》是當務之急;另一方面,新《意見》出臺后,還需要各地方政府和相關管理部門加快細化,出臺自己的規定辦法。而這種辦法要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維護社會的安定。
同時,在這個新舊辦法相交替的過程中,做好銜接過渡工作也是關鍵。有關部門應相互協同,群策群力,密切監測行業動態,加強分析研判和指導,聯合約談“專車”平臺,化解不穩定苗頭,切實為出租車行業下一步的改革營造良好的環境。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出租車 改革 網絡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