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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項醫療康復項目新納入基本醫保
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聯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新增部分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支付范圍的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6月30日前將“康復綜合評定”等20項康復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發生的費用由醫保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并且各地原已納入支付范圍的醫療康復項目應當繼續保留。這項政策的出臺將進一步提高廣大參保人員的醫療康復保障水平。
本次將20項醫療康復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是繼2010年《關于將部分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通知》后,國家又一次明確增加基本醫保支付的醫療康復項目。所增加的項目由我國康復醫療、醫保管理等領域的知名專家共同評審確定,涉及肢體殘疾康復、精神殘疾康復、言語殘疾康復、聽力殘疾康復等多個康復領域。
編輯:趙彥
關鍵詞:20項醫療康復項目 新納入基本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