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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計委:完善醫保籌資動態調整機制
日前,國家衛計委基層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專訪時表示,國家衛計委將以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為契機,會同有關部門探索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籌資機制,將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步相銜接。
全民醫保體系是關乎國運、惠及民眾的至善事業,也是人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之一。“民之所愿,政之所向”。近些年來,我國政府在此領域不斷努力,多有建樹,不僅讓百姓得到了切實的好處,也為世界所矚目。今年年初,國務院出臺《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繼續推動全民醫保向深處去。
對此,這位負責人表示,為貫徹落實《意見》精神,國家衛計委已印發通知,要求將整合工作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衛生計生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推動整合后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與深化醫改相關工作協調有序發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2002年,我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至2010年,這一制度已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新農合是我國政府歷史上第一次為解決農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問題進行大規模的投入。它為解決農民“看病貴”問題提供了基本保障,受到了農民的熱烈歡迎。
這位負責人稱,新農合制度自建立以來,籌資水平從最初的人均30元提高到目前的500元左右,其中各級財政補助從20元逐步提高到2015年的380元。隨著籌資水平的增長,新農合的保障能力不斷增強,參合群眾的待遇水平持續提高,新農合基金的抗風險能力不斷改善,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從不足40%逐步提高到75%,門診報銷比例提高到50%左右。
對于醫保資金的使用效率問題,負責人解釋說,深化醫改以來,各地努力使有限的基金在安全運行的前提下發揮出最大效益。總體上看,新農合基金保持安全運行,2009年至2014年,基金累計結余始終保持在25%左右。個別地區如東部一些統籌地區,因籌資水平與中西部地區相同而醫療消費水平相對較高,當年基金收支不平衡也是存在的,但目前都可以通過累計結余或風險基金保持基金收支平衡,風險總體可控。
醫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錢”,然而,近年來,多地曝光一些機構或個人通過假住院、假名單、濫開藥等手段,大肆套取醫保資金,花樣百出,數額巨大。這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
對此,這位負責人表示,為切實保障新農合基金安全平穩運行,國家衛計委會同財政部聯合制定了新農合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并定期開展聯合專項督導檢查。對于個別地區出現的騙保套保案件,國家衛計委的態度一貫明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絕不姑息。
“下一步,我委將繼續加強新農合基金監管,進一步完善對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和經辦機構的管理,健全新農合基金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堅決堵塞基金漏洞。同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騙取新農合基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他說。
在加強監管的同時,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也在深入推進匯總。全面、系統推進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和總額預付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復合支付方式改革,盡快覆蓋所有公立醫院并逐步覆蓋所有醫療服務,將強化新農合對醫療服務供需雙方的引導和對醫療費用的制約作用。
醫保體系的保障能力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費用水平等密切相關。我國幅員遼闊,不同省份甚至同一省份的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往往存在較大差異,基本醫保的籌資水平和保障能力也相應有所不同。此種情況勢必造成不公平現象的發生。
這位負責人說,為逐步縮小地區差距,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的公平性,根據中央精神,國家衛計委將以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為契機,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籌資的動態調整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探索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籌資機制,逐步建立個人繳費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二是逐步統一城鄉居民醫保的保障范圍和支付標準,確保全體參保人員公平享有保障待遇。
編輯:趙彥
關鍵詞:國家衛計委 完善醫保籌資動態調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