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機械化生產的到來,工傷事故已成為當今工業社會中不可避免的問題之一。目前,法律只規定企業必須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但是,對于因超出上述報銷標準而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部分的醫療費應由誰承擔,《工傷保險條例》并沒有作規定。”全國人大代表林欣欣表示,完善工傷保險制度勢在必行。
林欣欣建議,企業應為一些從事高危工種的職工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等商業保險;政府應該擴大工傷保險保障范圍,提高保障能力,進一步完善了工傷保險體系。(張春莉)
編輯:陳佳
關鍵詞:林欣欣 進一步完善 工傷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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