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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建小水電”讓綠色發展理念落地生根
怒江停建小水電站一事,引發正在北京參加全車兩會的代表委員們的關注。3月10日,全國政協委員、貢山獨龍族怒族自治縣政協副主席豐衛祥告訴澎湃新聞,怒江流域是國家重要的生態功能區,也是重要的世界自然遺產保護區,停建小水電站主要是為了保護生態,并申報怒江大峽谷國家公園。豐衛祥還介紹,與之配套的舉措還包括關停小礦山、退耕還林等。(3月14日 澎湃新聞)
怒江停建小水電站
有項目,一定要上馬,即便困難重重、威脅環境,也要上馬——這是過去一二十年,政府投資與地方建設給公眾留下的最主要印象。不過,看到怒江今后停建小水電站消息被證實,我們不得不感慨,現在的發展理念與之前確實不在一個頻率上了。
怒江,是我國水能豐富的河流。數據顯示,中下游河段天然落差達1578米,可開發裝機容量達2132萬千瓦,年發電量超過1000億度。而在我們的中學地理課本中,水能或是水電也是世界上最為清潔的能源,被冠以“可再生資源”。現在怒江沿線地方政府,守著水能豐富的怒江而拒絕再建小水電站,繼而轉向發展旅游經濟,無疑已經說明地方政府的發展更加注重“綠色”理念了,也是在用實際行動踐行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
水能,作為一種能源或資源,長期以來被夸大了其可再生的屬性,對于建水壩、修電站的負面影響,論證的也相對較少。直到近年,我們才開始聽到了“水電污染”這個詞匯。最具代表性的反思,當屬對埃及尼羅河以及阿斯旺大壩的反思。沒有人懷疑這座大壩在灌溉、發電、防洪、航運、旅游、水產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但近一二十年以來,尼羅河下游土質肥力大減、土壤鹽堿化、水質惡化、許多魚類無法洄游并瀕臨滅絕、出海口處海岸線內退等諸多問題也暴露出來。
我國近年來也開始了建水電站對河流生態環境造成影響的論證與反思。環保部相關部門負責人在2010年的一次水污染控制戰略與政策創新研討會上,還曾發出過“水電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比火電造成的污染更嚴重”的論斷。或許,水電與火電誰造成的污染更嚴重問題的答案可以繼續討論,但是,建水電站能夠對地方生態環境造成不同程度破壞,已經成為共識。
十八屆五中全會確立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筆者認為,停建小水電站是對綠色發展理念的認真踐行,真真正正讓環境保護型經濟發展模式的落了地、生了根。
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各地政府不能光說不練。對于一些對環境和生態具有潛在威脅的項目,就應該像怒江沿線各地方政府一樣實施堅決的“一票否決”政策。即便是能夠在短期內能起到拉高GDP、增加就業等作用,只要是粗放性項目,就應該設立一條紅線。從這個角度講,全國各地政府,都應該向怒江學習敬畏大自然、建設生態文明的魄力。(濟北南)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怒江“停建小水電” 綠色發展 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