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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貽云委員: 設立過期藥品終端銷毀制度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3日電(記者 陳啟杰) 全國政協委員、海南省政協副主席史貽云建議,國家應加強對過期藥品的管理,出臺過期藥品處理硬性規定,并設立過期藥品終端銷毀制度。
據史貽云介紹,目前,流向醫療機構的藥品臨近到期,會被退回藥企,而各地食藥監局對過期藥品有的采取集中銷毀,有的則要求藥企自行銷毀。但由于家庭過期藥品回收渠道單一,居民參與度并不高。
史貽云建議,國家應加強對過期藥品的管理,在各省設立藥品回收處置機構,專門消化過期藥品。同時,藥企(含生產、銷售)必須建立過期藥品回收、銷毀臺賬,并由相應業務主管部門監督檢查。藥企還應在醫藥銷售場所等地設立過期藥品回收箱。
編輯:趙彥
關鍵詞:全國政協委員 設立過期藥品 終端銷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