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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虎”罰沒資金上交國庫 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1日電(記者 張春莉 朱婷)近年來,中央和地方查處了一批重大違法違紀、貪污受賄、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其中不乏一些知名的大老虎。從這些“大老虎”身上查出來的錢都去哪兒了?有什么樣的監管舉措?11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關于“人大監督工作”記者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修文回應了這一問題。
劉修文 資料圖
“這個問題應該說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回答更合適一點。我只能就自己初步掌握的一些情況,作一個簡要回答?!眲⑿尬恼f,首先,所有的罰沒收入都應該上繳國庫。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所有的執法機關對執法的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以及沒收非法物品的變價款,都應該上繳國庫,納入一般公共預算進行統籌安排。
同時,他表示,罰沒行為有一個“約法三章”,也就是說所有的政府部門和機關都有三個不得:一是不得向執法部門下達罰沒收入的指標。二是不得搞任何形式的留存或者分成。三是不得把罰沒收入與執法單位的經費掛鉤。
“今后要進一步督促國務院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罰沒財物的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關于罰沒收入的分配制度,規范罰沒財物的管理,真正做到罰繳分離,收支脫鉤。”劉修文表示。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兩會 “打虎”罰沒資金上交國庫 一般公共預算 統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