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2016全國兩會專題報道>評論 評論
讓檔案多和研究者“見見面”
最近幾年,國家和各級政府對檔案及檔案的保護工作更加重視,各級檔案館的硬件條件和保護手段都有了較大的提高。但與此同時,學者們也普遍反映不少檔案館在檔案的使用和開發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著許多問題,且有些問題是長期存在。如對許多該依法開放的檔案通過行政手段人為設定限制,不讓查閱;查閱檔案手續繁瑣,查閱一些檔案必須經過某一級部門批準,然后轉上一級部門同意,再轉回檔案館辦理;人為設定查閱數量和次數;查閱和復印檔案的收費標準太高;不提供具體的檔案分類目錄,使查閱者無法提供查閱信息及申請;以檔案正在數據化為理由拒絕查閱;不重視檔案的整理和研究等等。對于歷史學研究而言,資料是研究工作的前提,而在資料中,檔案又是最可信的資料。上述現象的存在嚴重地制約著學術的發展,并最終影響到整個國家和民族對一些歷史問題的認知。
我認為,應改變只保密不解密的觀念。在檔案館系統普遍存在著一種觀念:自己的職責是保管而不是利用,是保密而不是解密。受這種觀念的影響,甚至一些在海外已公開的檔案國內也很難看到。保管好檔案固然重要,但資料的最大價值是利用,必須改變傳統的觀念,為嚴肅的學術研究提供必要的條件。
由全國人大組織檔案法執法情況大檢查。自檔案法頒布以來,中國的檔案事業有了很大的進步,但仍然存在著許多問題,通過執法檢查找準存在的問題,推動檔案法的進一步落實。
由國家檔案館發布統一查閱的辦法、調檔費(查閱費)和復印費等,取消對查閱次數、數額等限制。
對檔案法進行必要的修改。最近國家正在對檔案法進行修改,希望利用本次修改的機會增加檔案解密的程序性規定。現行的檔案法明確規定,檔案形成后30年需解密,但無解密的程序性規定,更無對不履行法定的解密職責的單位應承擔何種責任,同時也無救濟的辦法,希望增加此方面的條款。
此外,正在數據化的檔案,已整理好的和尚未整理的應該開放。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
編輯:秦云
關鍵詞:檔案保護 檔案館 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