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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減少錦上添花增加教育公平
3月5日,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在河北代表團全團會議上表示,明年將取消現有中四分之三左右的加分政策,只保留少數民族、烈士子女等少量加分政策。(3月6日《京華時報》)
作為一項公共政策,高考加分觸動許多人關于切身利益的敏感神經。除了國家規定的幾項加分政策,各個省也有自己的加分政策。減少高考加分項目,只保留少量加分政策的初衷,在于更好地守衛機會公平,撥亮教育這盞希望之燈,讓高考這一人才選拔機制,更好地發揮促進社會流動、提升公平正義的核心功能。
正如美國哲學家約翰?羅爾斯所言,“為了平等地對待所有的人,提供真正同等的機會,社會必須更多地關注那些天賦較低或者處于不利社會地位的人們?!边@個觀念就是要按平等的方向補償由偶然因素造成的傾斜,實行對弱勢群體的“優先扶持”,用對待強勢群體和弱勢群體的差異化手段達到教育公平的目標。保留少數民族、烈士子女等少量加分政策, 其制度善意就是為了“弱勢補償”。
然而,在現有的高考加分政策中,除了“弱勢補償”的項目以外,還有一些激勵性項目。如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加分,以及備受爭議的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這些加分政策盡管有一定的制度善意,卻在執行中凸顯出重重弊端,嚴重地損傷了教育公平。
一方面,城鄉之間在教育資源和其他社會資本上的鮮明反差,讓農村孩子通常難以享受高考加分的制度體恤,高考加分在某種程度上淪為城市孩子的“變相福利”;另一方面,高考加分事關孩子的命運和前途,導致一些家長千方百計地爭取高考加分,托熟人、找關系,暗箱操作、權錢交易層出不窮,既破壞了教育公平,也敗壞了社會風氣。
更為關鍵的是,“激勵性加分”不僅會導致教育走偏,也會陷入重復性激勵的誤區。以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為例,孩子們獲得省級以上獎勵本身就是一種激勵,高考再加分何嘗不是一種重復性的“謬賞”?正是因為高考可以再加分,奧賽才會讓不少學生和家長身不由己地裹挾其中。這樣的高考加分導致資源集中在那些擁有較多資源的人們身上,即使打著“獎勵”的旗號,也會形成事實上的教育不公平。
高考加分作為一種稀缺資源,需要做的不是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對少數民族、烈士子女等進行“弱勢補償”,見證著一個發展中大國的責任與擔當;而減少重復性獎勵的高考加分,有助于守衛教育公平。當教育公平進一步彰顯,社會流動才會加速,整個社會才會更有生機和活力。(楊朝清)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兩會 教育公平 高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