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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獻生:發揮多黨合作制度在國家治理中的功能作用
無論是協力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還是制定和實施“十三五”規劃,其成效都要通過國家治理體現出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我國政治制度的核心,其鮮明中國特色和獨特優勢,就在于對國家治理的顯著效能。特別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成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后,充分發揮多黨合作制度的功能作用、推進國家治理,就成為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的共同政治責任和時代使命。
國家治理的保證在力量。把互相作用的多種力量凝結成一種歷史合力,是進行國家治理的根本要求。多黨合作制度為形成這種歷史合力提供了制度化機制。各民主黨派與中國共產黨要共同致力改革和發展目標,形成國家治理的“關鍵性合力”;要充分動員各自成員及所聯系群眾支持和參與改革發展,形成國家治理的“決定性合力”。民主黨派要充分發揮參政黨作用,成為執政黨推進國家治理的“輔助力量”;要堅持自我教育的傳統,把內部不同社會成員意愿整合成與執政黨的“同向力量”。從而最大限度地促進改革和發展,為國家治理提供強大力量支持。
國家治理的關鍵在決策。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后,防止出現全局性、顛覆性錯誤和失誤,必須科學決策。決策的主體是執政黨和政府。參政黨雖然不直接決策,但能從協商、參與角度擴展國家治理能力的外延,建言、監督角度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的內涵。政黨協商作為多黨合作的基本方式,已經納入黨和政府的決策程序,體現在決策制定和決策執行的全過程。要通過政黨協商,融合執政黨和參政黨的集體智慧;要通過民主黨派議政建言,對黨和政府決策進行豐富完善;還要通過民主監督,對決策及執行中的問題進行校準和糾正。以優化、防錯和糾錯功能的發揮,推進治理決策科學制定和順利實施。
國家治理的基礎在參與。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社會各界成員充分行使民主權利,形成政黨、政府、社會、民眾相互作用、共治共建的過程,是實現國家治理目標的重要保障。多黨合作制度提供了社會各方面成員廣泛參與的制度化渠道。要動員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及聯系的不同領域社會成員廣泛參與,使他們的治理意愿在政治系統中充分表達;要積極參與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協協商、政府協商等,使他們的治理意愿定期在政治系統中直接表達;要通過與執政黨和政府當面協商、直接對話和專題調研,使他們的治理意愿在政治系統中深入表達。從而使人民群眾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發揮。
國家治理的境界是共贏。現代社會是多元發展,國家治理是多元共治。只有找到社會各方面成員的最大公約數,形成治理共識,才能實現多方共贏。增進共識是多黨合作的內在要求。要著眼國家改革發展大局和人民根本利益,在頂層設計、基本方略、重要政策上形成共識,增強國家治理的宏觀把握能力;要在整體與群體、長遠與眼前、全局與局部利益上統籌兼顧、各得其所,增強國家治理的利益整合能力;要以合作、民主、共識為基本理念,增進共識而不講求一律,倡導批評而不擴大分歧,既凝聚多數意愿,又尊重少數意見,增強國家治理的正和博弈能力,確保國家治理的基本秩序和實際成效。
國家治理的目標是長治久安。這是構建和完善國家治理體系、推進國家治理的根本著眼點、著力點和落腳點。長久治理的制度保證,就是建立和完善公平有效的國家政治治理體系。多黨合作制度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黨制度和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既為中國共產黨和民主黨派長期穩定合作提供了制度規范,也為進行國家治理、實現長治久安提供了制度保證。要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為長久治理提供根本政治保證;要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實踐者、維護者和捍衛者,為長久治理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要保持政黨關系和諧,為長久治理奠定政治穩定的堅實基礎。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中央統戰部原副秘書長)
編輯:陳佳
關鍵詞:張獻生 發揮多黨合作制度 在國家治理中 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