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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江蘇省委建言:完善管理防控地下空間犯罪
中新網南京1月24日電 (記者 朱曉穎) 民盟江蘇省委法制委員會主任魯民24日在南京建議防控地下空間犯罪。
江蘇省地方“兩會”正在進行時。其中,政協江蘇省第十一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于今年1月23日在南京開幕,將為時四天半。
魯民提出防控地下空間犯罪的建議,被民盟江蘇省委作為今年提交政協大會的27件集體提案之一。
在此前的調研中,魯民發現,發生在城市地下室、地下車庫、地下人防工程、樓宇之間巷道等隱蔽場所的犯罪案件(下統稱“地下空間犯罪”)正呈現多發、高發的態勢。
以南京為例,2013年6月至2015年12月,該市檢察機關共辦理地下空間犯罪案件近100件,主要涉及侵犯財產、侵犯人身、妨害社會管理秩序三大類犯罪中的13個罪名。其中,盜竊罪案占地下空間犯罪案的58%,搶劫罪案占15%。
調研顯示,南京近年來破獲的機動車輛盜竊案,有近一半是在地下車庫實施的,制假售假案件大部分是將地下場所作為藏匿地點。
魯民認為,犯罪分子將地下空間作為藏匿、銷贓、毀滅證據的場所,如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販賣毒品等犯罪。地下場所一般地處偏僻,人員稀少,光線不足,監控較少,管理不善,加之市民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犯罪分子在地下場所實施犯罪時易藏身,作案后又易逃脫,因此作案成功率較高。
他建議,加強對公共地下室、地下車庫等場所的管理,做好人員車輛進出記錄,嚴格落實門衛換崗的交接班制度,增加人力定時巡查。加裝電燈、安裝監控和緊急報警裝置,通過加大監管力度威懾犯罪分子,防控違法犯罪。
魯民認為,應建立防范地下空間犯罪長效機制。住建部門在新建住宅小區、寫字樓等具有地下場所的建筑物時,應優化建筑結構設計。嚴格物管企業準入制度,發揮物業對地下場所的管理作用。司法機關在辦案中發現地下空間犯罪隱患的,也應及時提出建議,督促相關單位健全管理制度,預防犯罪發生。(完)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民盟 江蘇省 管理 地下空間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