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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亟須構建慈善稅制
近來,人們對于慈善稅制越來越關注。許多慈善和稅制方面的專家、學者在接受《慈善公益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政府和社會各界應積極、持續地構建以推動慈善事業發展為導向的良性稅制,推進科學慈善稅制的盡快建立。
盡快建立慈善稅制
針對業界關注的慈善立法后的稅收政策,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教授王名近日在北京舉辦的中國慈善聯合會學術委員會成立大會暨構建良性慈善稅制專題研討會上,對慈善法草案中體現的稅收政策、稅制調整等創新和影響進行了全面解讀,他認為慈善立法提供了重要制度平臺,將使公益組織獲得更加公平的待遇,也為進一步改革提供了機遇。“整體上我們要關注慈善法本身所帶來的一些稅收政策上的調整、改革、創新,借助慈善法來推進稅收制度的改革創新。另外一方面要考慮更長遠的具有戰略意義的稅收制度安排。”王名表示。
《慈善公益報》記者在采訪該研討會時了解到,多位慈善理論學者與稅制專家就我國慈善稅制情況進行了詳細介紹及趨勢分析,結合國內現狀及國外經驗進行研討、建言獻策,以破除制約行業發展的重大障礙,推進科學慈善稅制的盡快建立。
該研討會是學術委員會成立后的第一項學術活動,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副司長、中國慈善聯合會副秘書長孟志強表示,學術委員會將全面致力于中國慈善事業的理論思想建設,推動法律政策進步,構建中國特色的慈善理論體系。
對于我國有關公益性捐贈的資格及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的相關法規政策,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靳東升進行了全面梳理,他透露財稅將不斷強化依法治稅水平,使相關政策能夠落實到需要扶持和支持的公益慈善類機構。
“稅收監管手段需要依據政策執行情況實現動態調整,要有定期對政策執行情況、監管情況進行類似于績效評價的機制,通過評價的結果,對具體政策、監管隨時進行調整,而不是每隔幾年感覺問題積累到一定程度,才呼吁各方,進行稅收調整。”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基金會管理處處長馬昕談了慈善組織民政與稅務登記的互聯互通與信息共享及稅收監管動態調整。對比國內外實務上的差異,在改進跨部門合作機制方面,她建議在頂層設計上形成合力,加強管理體制與手段的協調配合。
“稅收制度不只是一個稅收的優惠,更是國家對于慈善捐贈的立場和態度。國家的立場和態度會影響整個社會對慈善捐贈的態度,會形成一種讓富人成為好人,再讓好人成為富人善善相生的良性循環。”華民慈善基金會副秘書長李朝輝表示。
在慈善組織經營性收入稅收優惠制度方面,我國現行規定采取的是原則禁止主義,北京大學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金錦萍提出政策建議,非營利組織從事法律法規允許的營利性活動,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享受稅收優惠。
對于非營利組織的營利性活動收入是否可以成為免稅收入,金錦萍介紹了一些國家采取的措施,一是像保加利亞、印度、菲律賓等國家對非營利組織的一切營利性收入實行全面征稅;二是對于所有營利性收入全面免稅,像英國、澳大利亞和波蘭等,但其前提條件是所有收入都要持續運用于非盈利慈善目的;三是美國的思路,就是對從事與宗旨相關的營利性活動收入免予課稅;四是日本實行與盈利組織相比較而言較低的稅率,比如非營利組織是27%的低稅率,盈利組織的稅率是37.5%;五是允許小部分經濟活動所得利潤免稅,而超過的部分則需要納稅。“制度本身的設計和追求還是要超越一定現實的,我們要追求的依然是中國的稅法如何在公平環境下,讓慈善組織獲得應有的權利。”金錦萍說。
探索稅制解決思路
對于股權捐贈與慈善信托、不動產捐贈、慈善組織經營性收入相關稅收優惠問題,專家們進一步探討了當前慈善稅制問題與解決思路。
清華大學創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鄧國勝,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公共管理系副主任、教授楊思斌,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慈善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黎穎露以及國家行政學院社會與文化教研部副主任、教授馬慶鈺共同展開了對股權捐贈與慈善信托稅收優惠的探討。從企業家曹德旺捐贈36億股票需繳納高額稅收的時限即將到來這一事件出發,專家、學者們從支配權、成本、技術以及合法性、概念界定等方面,分析了當前以股權捐贈和慈善信托相關稅制問題。他們認為探討慈善稅收政策需要厘清其本質,即促進慈善事業的發展,在此前提下應該通過稅收政策的調整,激發民間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刺激社會自身的發育,提升管理效率。
楊思斌說:“股權捐贈比較復雜,涉及公司法、稅法、資產法,還涉及證券管理的一些法律法規的約束,所以它是跨平臺的,需要跨界的研究。”
圍繞不動產捐贈的稅收優惠這一主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院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栗燕杰、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講師馬劍銀、華南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講師褚鎣以及清華大學NGO研究所副所長、副教授賈西津進行了討論。他們深入分析了當前不動產捐贈的法律困境,提出應建立以提供對應的公共服務目標為導向的正當性、現代社會稅制觀,對于延續公共性質服務的慈善捐贈進行配套轉變;同時,以積極主動的態度推動與相關部門的合作,推動慈善捐贈稅收制度的不斷優化。
“不動產捐贈可謂是星星之火,現在來講是偶發的個別現象,但從長遠來看,隨著中國人口結構的變化,不動產捐贈會逐步增多,特別是一些特殊的不動產捐贈形式,如一些老人在臨終之前以遞增方式進行不動產捐贈。”栗燕杰談道。
就慈善組織經營性收入的稅收優惠問題,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張奇林、北京師范大學中國社會管理研究院研究員謝瓊、湖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教授張彪以及上海交通大學第三部門研究中心主任徐家良教授均認可對慈善組織部分經營性收入進行稅收支持的必要性,結合國際經驗,他們建議針對慈善組織進行分類、分層次的稅收優惠;或根據機構經營活動的目的、盈利及規模等進行稅率考量。
“我認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從來不是從事公益慈善的人首先追求的目標,但合理公平的稅收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政策卻昭示出一個國家在分配公平方面的努力和追求。我國的立法在設置這個制度框架時,為企事業預留了空間,如基金會管理條例就明確規定基金會可以合法、安全、有效地從事增值、保值活動。”金錦萍表示,對包括慈善組織在內的為社會提供具有公共利益性質的服務組織,應當進行稅收優惠或者稅收減免。與此相應的,慈善組織享受稅收政策意味著具有更強的公信力,因此應承受更高標準的監管。
編輯:阮浩冉
關鍵詞:慈善 稅制 稅收 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