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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將建立流浪乞討人員身份快查機制
立春節氣后,“冷熱拉鋸戰”持續在北京上演,“潑猴”天氣起起伏伏玩兒起了過山車。縱使白天艷陽高照,夜里的寒風也依然不可小覷。
隨著務工大軍的回返,流浪乞討人員的身影再次在京城的大街小巷中顯現。由于流動性大、身份數據不完整、部分人員不愿接受救助,仍有不少流浪者在寒夜中苦熬;而“發現難”、“管理難”等瓶頸和薄弱環節,也讓不少救助機構深感“有心無力”。
如何讓流浪群體獲得更好的救助?考驗著各級政府和全社會的智慧。
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和市公安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身份查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建立流浪乞討人員身份快速查詢機制、尋親服務機制和滯留人員身份查詢長效機制。
根據《意見》規定,各救助管理機構將利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統辦理業務,對所有進入機構的受助人員采集指紋,并及時查詢比對全國救助管理信息系統中的救助信息和尋親信息。
北京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增的指紋采集程序涉及一套新的信息管理系統,目前系統已經安裝完畢,各個救助站已經指派工作人員進行統一培訓,“新系統將會陸續使用”。
經快速查詢后未能確認身份的受助人員,救助管理機構應當在其入站后24小時內,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全國救助管理信息系統、全國救助尋親網站等適當方式發布尋親公告,公布受助人員照片等基本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各個區還可以結合現有資源,利用微信、微博、網絡等新媒體渠道發布尋親信息。對快速查詢和尋親服務后仍無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滯留人員,救助管理機構應經常與其接觸、交流,采集其敘述內容,分析地名、人名、口音等關鍵信息并及時甄別核實。對進入救助管理機構未確認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員,救助管理機構應在7日內報請屬地公安機關采集DNA數據。
《意見》規定,民政部門在救助管理機構內發現疑似走失、被遺棄、被拐賣的受助人員,要第一時間向屬地公安機關報案。同時,公安機關發現流浪乞討人員,應當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機構求助。
對疑似走失、被遺棄、被拐賣的流浪乞討人員,公安機關應當通過調取監控錄像、走訪當地群眾、比對公安機關失蹤人員管理系統、發布協查通報等方式,及時核查其身份信息。對救助管理機構報請需要采集DNA數據的人員,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報告后一個月內免費采集DNA數據,并錄入全國打拐DNA信息庫,將比對結果反饋救助管理機構。同時,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受理家人走失報案信息,及時發布內部協查通報,并通報救助管理機構,同時提示報案人可前往救助管理機構查找。
記者從中了解到,對于無法查明身份信息、在救助管理機構超過10天的滯留人員,救助管理機構可采取多元化安置渠道進行妥善照料安置。例如充分利用現有救助場所和設備,在站內開展照料服務;可通過提供服務場所、開展項目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專業護理機構進行照料服務;對精神障礙患者、傳染病人、危重病人等受助人員,救助管理機構應按規定將其送往當地定點醫院進行救治、康復。
在救助管理機構滯留時間滿30天,發布尋親公告兩周后,仍無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員,應報市救助管理事務中心安置。《意見》規定,對暫時無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滯留未成年人,不得將其托養在養老院、敬老院等成年人社會福利機構。
《意見》還提出,對本地區戶籍人口中的流浪乞討人員,符合特困人員供養條件的,北京市各區民政局要及時將其納入特困人員供養。
編輯:阮浩冉
關鍵詞:救助 人員 身份 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