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黨派·聲音>參政議政 參政議政
民革安徽省委會建議:建立法治量化評估體系
本報合肥訊 (記者 李 原) 在2月16日開幕的安徽省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上,民革安徽省委會提交集體提案,建議安徽省選擇法治建設基礎較好的城市作為試點,建立“法治量化評估體系”。
“法治量化評估體系的簡稱為‘法治指數’,又稱‘法治GDP’,將法治的內在要求和原則予以分解、量化,將抽象、虛化的法治理論轉化為易識別、可操作的具體標準,讓法治成為可以量化的尺度。”提案執筆人、民革安徽省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周世虹律師在接受采訪時說,“實施這個體系的目的是,評估整個社會的法治狀況如何,哪些指標高,值得繼續努力,哪些指標低,是需要著重解決的問題,還可以設置一些目標,引領社會法治方向。”
民革安徽省委會在調研中了解到,從2010年起,“世界法治指數”公布的4份年度報告,從約束政府權力、腐敗遏制、開放政府、基本權利、秩序和安全、監管執法、民事司法、刑事司法和非正式司法等9個方面對法治進行量化。早在2005年香港特別行政區就開始研究和實施以質化和量化相結合的方法來確定香港的法治指數。杭州市余杭區、昆明市以及江蘇、四川、深圳等地已著手建立和實施建設法治政府的考評指標體系。
民革安徽省委會認為,建立和實施“法治量化評估體系”,不僅可以評價法治建設,引導法治建設發展的方向,還可以便于人民群眾對當地法治建設工作進行監督。法治量化評估體系的建立不僅可以規范公權,還可以保障人權,將法治建設成為一種常態化的社會管理方式和生活方式,對于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作用。民革安徽省委會還認為,一個國家司法制度越是有效、財產權保護越是明確、政府運作越是順暢,整體財產價值也就越高,因此,法治本身就可以創造經濟GDP。法治量化評估體系的建立可以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經濟發展。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民革 安徽省 法治量化評估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