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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依法懲罰破壞承接非首都功能重大項目建設犯罪
圖為發布會現場。來源:最高法官網
中新網北京2月18日電(呂春榮)18日在北京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明確,依法懲罰阻撓破壞承接非首都功能重大項目建設的犯罪,確保重大建設項目的順利開展。
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并回答記者提問。
為何要出臺這份《意見》?
——京津冀協同發展過程將不可避免產生大量法律糾紛
此前2015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提出要把京津冀地區打造成為“以首都為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群、區域整體協同發展改革引領區、全國創新驅動經濟增長新引擎、生態修復環境改善示范區”。
“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過程中,由于利益格局、利益分配等的重大調整,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大量的法律糾紛,特別是跨區域的法律糾紛。”在18日的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顏茂昆這樣介紹《意見》出臺的必要性。
“這些法律糾紛如果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必然嚴重影響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進程。在全面依法治國的新形勢下,如何依法穩妥地解決這些法律糾紛,服務和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就成為當前京津冀三地法院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顏茂昆說。
顏茂昆表示,去年以來,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法院結合三地各自的功能定位和司法實際,以不同形式先后出臺了有關意見或召開會議,對相關審判執行工作進行指導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在此基礎上,經過深入的調研論證,制定和出臺了關于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要求三地各級法院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準確把握服務和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基本要求,依法妥善審理執行各類案件。
這份《意見》有啥“硬規定”?
——依法懲罰阻撓破壞承接非首都功能重大項目建設的犯罪
這份《意見》共分3個部分、18條。顏茂昆表示,其中,第二部分主要圍繞“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展開。
其中,在服務和保障創新發展方面,人民法院要依法懲罰侵犯知識產權犯罪,進一步加大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力度,依法審理涉及專利、商標和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案件,保護創新成果,推動科技創新;
在服務和保障綠色發展方面,人民法院要依法懲罰破壞資源、污染環境犯罪,依法審理環境資源類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大力推進環境公益訴訟,推動京津冀地區生態文明建設、低碳循環經濟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依法審理海洋環境污染案件,保護海洋生態環境;
在服務和保障開放發展方面,人民法院要依法審理海事海商案件,促進京津冀地區對外開放、自貿區建設,推動海運、物流、倉儲等行業發展;
在服務和保障共享發展方面,人民法院要依法審理民間借貸、互聯網金融等區域金融案件,保護金融債權和消費者權益,促進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加大對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力度,推進實現共享發展。
此外,《意見》根據功能疏解、產業升級轉移等要求,作出了具體的規定。如,依法懲罰阻撓破壞承接非首都功能重大項目建設的犯罪,確保重大建設項目的順利開展;及時審理因部分企業搬遷和區域性物流基地、區域性專業市場外遷引發的租賃合同、補償安置、勞動爭議糾紛;依法審理因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淘汰落后產能引發的企業重組、破產、強制清算、股東權益糾紛等案件;圍繞疏解公共服務功能,妥善審理京津冀公共服務領域的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民生案件。
京津冀三地法院該如何做?
——不能仍然抱著“一畝三分地”思維
在談及這份《意見》的特點時,顏茂昆強調,以協同司法為保障。他說,京津冀三地法院服務和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不能仍然抱著“一畝三分地”思維,各行其是,而應該加強協作,以“協同司法”保障“協同發展”。
記者注意到,《意見》第三部分明確建立健全京津冀法院工作聯絡機制,以提升司法服務保障的能力和水平。具體為:
一是建立京津冀三地法院聯席會議機制,重點研究京津冀協同發展中的重大司法事項、司法需求、司法政策和重大疑難法律適用問題。
二是加強京津冀三地法院信息化建設方面的合作,實現三地平臺共建、信息互通、資源共享、業務協同。
三是推動完善京津冀法院執行聯動協作,實現三地執行指揮中心和財產網絡查控系統有效對接和三地法院執行辦案“同城效應”。
四是充分發揮三地法院審判優勢資源,推動專業化審判,積極探索知識產權案件、海事海商案件、生態環境保護案件集中管轄或專門管轄制度;五是建立健全京津冀三地法院人員培訓、法官任職交流、調研協調機制等。(完)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最高法 懲罰破壞承接非首都功能重大項目建設犯罪